你关注一个人,就是为了它给你点赞或者评论你吗?!呵呵。就我的实际个人感觉。那会令我倍感”是件苦差事”的!我在头条。点赞频繁,评论也频繁。但如果把它变成”对方必须是关注我的或者我关注的”。那就忒苦逼了!当然,如果彼此确实有了相应的共鸣共识而又共富情趣的”话题”的话。又为什么不能”琴瑟和鸣”一把呢?这些并无矛盾极其阻碍情由的呀!不是?!
你关注一个人,就是为了它给你点赞或者评论你吗?!呵呵。就我的实际个人感觉。那会令我倍感”是件苦差事”的!我在头条。点赞频繁,评论也频繁。但如果把它变成”对方必须是关注我的或者我关注的”。那就忒苦逼了!当然,如果彼此确实有了相应的共鸣共识而又共富情趣的”话题”的话。又为什么不能”琴瑟和鸣”一把呢?这些并无矛盾极其阻碍情由的呀!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