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新动静了。。。 北大法学院王成院长,为北大法学院赵宏教授日前发表的关于修改民法典的立法建议进行辩护。 王成院长称赵宏教授的立法建议出于国家利益。 但当有记者提问赵宏教授的项目经费来源时,王成院长却说“不必公开”, 这难免让人产生疑问:既然赵宏教授的立法建议出于国家利益,那他的项目经费也是出于国家利益吧? 既然是出于国家利益,为什么不公开项目经费的来源呢? 按照《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第六款的规定: “涉及公共政策的科研项目,应当在单位网站予以公示。” 显然北大并没有按照这一规定来做,而是将赵宏教授的项目标注为“自主立项”,实际上是接受了境外基金会资金资助的项目,并且并未备案。 根据2022年全国人大出台的《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高校应当对境外资助项目进行背景审查。” 北大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更有甚者,赵宏教授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也没有向社会公布过。 科研经费透明度,是学术公信力的基础,如果连经费来源都不愿意公开, 王成院长就为赵宏教授的立法建议辩护,这个辩护还有说服力吗?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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