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虽然宜春住房公积金微信网厅早已开通大病提取线上服务,但仍有不少市民现场咨询如何办理。为此,就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须知及操作指南,本报为大家一一作了整理。
一、申请条件
1.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以下9种重大疾病并住院治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2.提取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时限
需在出院小结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提取申请。
三、提取频次与额度
1.提取频次:职工及配偶可各提取1次。
2.提取额度: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近12个月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金额。
四、所需材料
1.提取人第二代身份证;2.婚姻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4.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与出院小结;5.医院出具的近12个月内的住院费用发票;6.近12个月内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7.提取人本人社保卡或工、农、中、建、交、邮储任一银行的Ⅰ类储蓄卡。
五、微信网厅操作指南
1.办理提取业务前请先在赣政通APP上申领“电子印章”,如已申领可直接进入网厅提取;
2.进入“宜春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过下方菜单“个人中心”登录“个人网厅”,在提取分类中进入“大病提取”;
3.进入提取页面请按实际情况录入婚姻状况,如已婚需录入配偶信息;
4.系统核查婚姻状态无误后选择患病类型,根据提示填入相应的患者信息及住院发票信息,如有多张发票请依次添加,系统将按发票金额核算可提取总额;
5.添加发票并确认关联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上传证明材料;
6.上传证明材料后点击下一步,在签署协议书页面右上方点击人脸认证,根据指引完成个人签名,并保存协议书;
7.提取确认单签名后提交业务,业务受理成功后待后台审核通过即提取到账。
(记者漆思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