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震耳欲聋》用无比真实的方式,将“听障人士”诈骗案,全面呈现在了观众眼前。
片名取的太好了《震耳欲聋》。字面意思是我们被巨大的声响所淹没。 但在影片中,它却是一种深刻的隐喻。它震耳欲聋的,往往是听障群体在社会中被忽视的声音。他们身处喧嚣世界,但每一天都可能被误解、被曲解。甚至被当作犯罪的证据。这种“震耳欲聋”的无形力量,正是他们自身的困境。
而“震耳欲聋”,也来自檀健次饰演的律师李琪。他用职业优势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当他最终站上法庭,为那些无法发声的人们在法庭上发出呐喊时,那声“震耳欲聋”的宣言: 不仅是对不公的控诉。更是对自己过往的审判。那一刻,震耳欲聋的,是那个曾经迷失在欲望中的自己。
说到檀健次,我必须说,他在这部电影里的表现,堪称脱胎换骨。他不再是那个唱跳的偶像。他就是李琪,一个挣扎在道德边缘的小律师。我相信这部一定会成为檀健次的重要转型之作。
他用细腻的表演,将角色的局促、自卑、野心和最终的觉醒,演绎的令人动容。尤其是那几场情绪爆发的戏,已经不是简单的“演”了,这是在用灵魂在塑造角色。 这部电影最打动我的是它对社会现实的深刻关照。电影将镜头对准了我们常常忽视的“听障群体”。
还有律师这个职业精神的伟大: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公平正义。李琪从一个为了名利可以放任手段的“灰度律师”,到最后选择以自爆的方式揭露真相。他在法庭上喊出来为弱势群体发声,更是一种“信念”的回响。
电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社会的盲区,也照出了人性的复杂。它让我们看到,真正的“震耳欲聋”,不是声音的喧嚣,而是良知的呐喊。它让我们明白,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 电影太有力量了,推荐大家都去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