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亿。
临死前,他老婆哭着问,骨灰怎么办。
他隔着玻璃,眼皮都没抬,吐出俩字:随便。
“随便”。
这两个字,比11个亿还沉,直接把人砸懵了。
他老婆没再说话,就从包里拿出一张旧照片,放在桌上。照片里,二十来岁的他,站在金黄的稻田边上,笑得比太阳还晃眼。
我就在想,照片里这个人,和玻璃后面那个面无表情的死刑犯,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那个当年村里唯一的大学生,那个满脑子想着要让爹妈过上好日子的农村娃,怎么就活成了这个连自己死了埋哪儿都无所谓的鬼样子?
钱。
说白了,就是被钱给吞了。
一天贪75万是什么概念?就是我们普通人中个彩票头奖,还得掰着指头算怎么花,而这只是他一天的“零花钱”。
然后呢?
用这些钱,买了67块顶级名表,穿镶着金纽扣的衬衫,给儿子买下英国球队,为情人砸钱办选美……
他以为钱能买来一切,能填满心里的窟窿,能证明自己不是那个稻田里的穷小子了。
结果那个洞,越捅越大,最后连他自己都掉了进去。
他还觉得自己特聪明,悄悄藏了30本护照,在国外给家人设了1.5亿的信托。
他算好了一切后路。
他唯一没算到的,是国家的反腐决心,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老话,真的不是说着玩玩的。
最后,钱全被追回,人也没了。
他说自己后悔,说“忘了本”。
可什么叫“本”?
不就是那张照片上,那个站在阳光下,可以放肆大笑的自己吗。
那才是他这辈子最贵的东西,可惜,他自己亲手给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