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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许可了两款L3级自动驾驶车型产品,但是,我还是认为L3这个形态,对用户的价

工信部许可了两款L3级自动驾驶车型产品,但是,我还是认为L3这个形态,对用户的价值非常非常有限,我来翻译下工信部目前许可的相关产品形态哈,1. 在有限高速、城市快速路上,不能自主变道的功能;2. 低于高速公路限速的功能(我看了北京大兴机场高速的限速,应该是高于80kph,大家可以纠正我);我非常想问大家,大家会在什么状态下,想用一个不能自动变道的,要么被前面龟速车挡住、要么自己就是那个龟速车的功能?虽然我们获得了相对清晰的权责界定和可以去玩儿手机。但我像我是不想用的。上周地平线的苏箐在演讲的时候,说L3是“过渡产品”。他在公开场合说的比较隐晦,我理解他的本质意思,就是L3没有什么产品价值,对用户来说就是要么L2、要么车自己开——L4。从产品的逻辑上,我是非常非常认同他的。现在做自动驾驶的非常非常卷,大家资源有限,挑战却非常大。我非常不想看到正经做辅助/自动驾驶的公司,把资源投入到L3这样的产品形态里。我希望看到的是,2026年,有中国车企/供应商,可以在限定路段是试点自己的Robotaxi,哪怕带安全员都没什么关系。以终为始的,按小步快跑的逻辑,迭代自己的技术能力和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