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突然魔怔了——
想给霉霉当打工人!
不是因为她是顶流,是她当老板太“反人类”了!
Eras巡演刚结束,她直接掏出1.97亿美金(约14.4亿人民币),把钱砸给了所有人:伴舞拿500多万,卡车司机分70万,连后台切水果的阿姨都有份!有工作人员说,拿到奖金时手在抖——毕竟谁见过老板把“感谢”换成真金白银,还超预期好几倍?
你说这算什么?是老板吗?分明是“不玩虚的”天花板!没有“年轻人要讲格局”的PUA,没有“未来会给你机会”的大饼,她就认准一个理:“你为我拼过,我就为你兜底。”
所以整个巡演,伴舞跳得眼睛发亮,司机搬设备都带风,连灯光师调灯都比别人细——不是装热情,是真的“干得值”!那些天天跟你扯“团队精神”却抠加班费的老板,跟她比简直像“反向教材”。
我现在满脑子都是:这样的老板能不能按“个”卖?毕竟——
画大饼的老板一抓一大把,
直接给钱的老板,才是“打工人的救命药”啊!
你们说,要是遇到这样的老板,你愿意为他多熬几个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