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悲催了!近日,上海46岁的蒋女士父母早逝,未婚无子,今年10月份,她突发脑出血,由于女子没有直系亲属,最后,联系上了她的远房表弟。远方表弟吴先生赶来给表姐签字,并且垫付了三万元的医药费。 虽然,女子得到医生的精心医治可是,不幸消息还是传来,她于12月14日,因医治无效去世。 蒋女士去世后,由于她没有直系亲属,她的遗产由民政部门依法接受。而她的表弟和生前好友希望用她的遗产,给她办后事,买墓地。但是,却因为“遗产合理范围支出没有明确标准”受到阻碍。 民政部门表示:此类案件属首次出现,需要法院审理确定标准,而且,支出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需要亲戚承担。 原本这种操作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置,却因远房表弟想动用遗产为女子买墓地一事,掀起了一场关于法理与人情的讨论。 表弟的想法,倒说得过去,毕竟逝者为大,让去世的表姐有一处安息之地,是普通人对“身后事”最朴素的期许。也正因如此,不少人会共情这份心意,有人可能会觉得用逝者的遗产办追思、买墓地,是合情合理的事。 但民政部门的回应也站得住脚:支出需在合理范围内。从法律层面来说,无主遗产收归民政,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并非刻意“不近人情”。而“合理范围”的界定,恰恰成了这场争议的核心:为逝者操办后事的情感需求,该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平衡点? 这起事件,戳中的其实是很多人心里对“身后事”的隐忧,尤其是独身群体。当一个人没有法定继承人,他的遗产该如何处置?远房亲属想为其料理后事,又该以何种方式获得法律层面的认可?这些问题,远比“能不能用遗产买墓地”更值得深思。 这起事件也在提醒我们,法律的完善不仅要守住规则的底线,更要兼顾普通人对“情”的诉求。而对于每个人来说,提前做好身后事的规划,也是对自己、对关心自己的人的一份责任。 说到底,无论是民政部门的依法办事,还是表弟的人情考量,初衷里都藏着对逝者的尊重。关键是如何让这份尊重,既不违背法律,又不辜负人情,才是这件事最该探讨的。 大家觉得呢?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