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搬到家门口!洋县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随着审判长宣告“现在开庭”,法槌敲响,院坝瞬间安静下来。12月16日下午,洋县法院将一起真实刑事案件的庭审现场,直接“搬”到了社区居民和学校师生面前。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还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手册。 “以前总觉得‘开庭’很神秘,今天坐在这儿才明白,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真的在保护我们每一个人。”刚上初二的王同学激动地说。近年来,针对老年人、妇女及在校学生的诈骗案件频发,而本案正是一起利用电信网络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诈骗案件。 这场“刑事案件巡回审理”,让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在群众“家门口”触手可及。(洋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