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上海独身女子,父母双亡无子女,突然病逝,遗产由民政部门接收,表弟垫付3万医药费,想用她的遗产给她买块墓地,被告知:不可能,顶多海葬。 有点搞不懂,表弟垫付的医药费和墓地费用,为什么不能从遗产里出?表弟也亲戚啊!又不是一个亲戚都没有了,为什么遗产要充公?

46岁上海独身女子,父母双亡无子女,突然病逝,遗产由民政部门接收,表弟垫付3万医药费,想用她的遗产给她买块墓地,被告知:不可能,顶多海葬。 有点搞不懂,表弟垫付的医药费和墓地费用,为什么不能从遗产里出?表弟也亲戚啊!又不是一个亲戚都没有了,为什么遗产要充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