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某公司董事长刘某以“清洗茶具”为由,要求办公室副主任李某单独留下,随后对其进行搂抱等性骚扰行为。李某激烈反抗并逃离现场,次日向公司纪检部门举报。刘某得知后,以“工作表现不佳”为由将李某解雇。李某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场性骚扰,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实质是对李某举报的报复。 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李某赔偿金、工资差额等共计15万元。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强调“企业管理者实施性骚扰后借故解雇员工,属于严重违法”。 权力胁迫是性骚扰的核心驱动力。 董事长以“清洗茶具”为幌子实施侵害,本质是利用职权制造封闭空间施加控制。 这种以工作指令包装的恶意行为,在职场中极具隐蔽性,受害者往往因权力威慑陷入“反抗即失业”的困境。 李某的遭遇绝非孤例,它映射出无数职场弱势者在权力不对等关系下的无力感。 企业将个人恶行与组织责任切割的做法极其荒谬。 公司不仅未对刘某追责,反而将举报者解雇,暴露出部分企业将管理者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畸形逻辑。 这种“捂盖子”式处理,实则是纵容犯罪文化滋生,将企业变成施暴者的保护伞。法院判决的进步性在于戳穿了“解雇借口”的谎言,明确认定性骚扰举报与违法解雇的因果关系,为劳动者树立了司法后盾。 传统职场性骚扰案件中,受害者常因证据不足、举证困难而败诉。 本案中法院采信了李某的举报记录、同事证言等形成证据链,突破“一对一证据”困境,为类案审理提供了新范式。 但需警惕的是,李某维权耗时两年,期间承受失业与诉讼压力,反映现行法律对受害者的救济仍显滞后。 唯有让施暴者与包庇者付出更高代价,才能终结“权力即豁免”的职场潜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