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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家门口遇害女子家属再发声#【女子家门口遇害案被告人被判死缓,不具有自首情节

#成都家门口遇害女子家属再发声#【女子家门口遇害案被告人被判死缓,不具有自首情节!家属发声】#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判死缓#1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前,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如果对方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她会向检方申请抗诉。南都此前报道,被告人梁某滢父亲曾告诉南都记者,“在女儿的成长过程中,家里有亲人重病,对她打击很大。疫情开始后,她总怀疑自己感染了,焦虑、失眠、幻听,吐痰也是后遗症,一天用两三包纸。”王女士曾提到,事发前梁某滢并未有过精神疾病的就诊病史。这一点梁父也向南都记者进行了确认,他们强调女儿拒绝就医。“她绝对不承认自己有病。我们但凡说一句,她就激烈反抗。” 梁父说,“我们给她买了安神的药和帮助睡眠的药,我还去医院挂睡眠科咨询医生。我们打过120,人家说本人不配合,他们无法强制带走。上述证据我们都提交给办案机关了。” 但王女士及其代理律师对梁某滢的精神鉴定结果表示质疑。12月16日,代理律师臧梵清公开称,他们通过调查认为梁某滢并不存在“幻听”“幻视”“幻觉”症状。另外,臧梵清认为,本案中,相关鉴定机构并没有对梁某滢进行长时间的精神鉴定观察。他称,将拼尽全力为王女士争取权益。宣判前,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如果对方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她会向检方申请抗诉。(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周敏萱)女子家门口遇害案被告人被判死缓,不具有自首情节!家属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