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盐”进口,算走私吗?若不是走私,谁来保证产品安全? 据央视新闻报道,平台上出现一种“粉红色”的“玫瑰盐”,号称“纯天然无污染”、宣传特别提到“富含矿物质”,而且粉红色的外观“颜值出众”…,实际上,似乎并非如此。 于是,带来一个问题,网购平台售卖的“玫瑰盐”属于跨境电商的代购行为,因国内和国外的相关标准不同,因此这种代购行为是合法存在的。那么,消费者该如何对待呢? 显然,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因为,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区分这种盐的成分与标准,让消费者如何选择呢?如果什么都让消费者选择,要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干嘛呢? 我们所知道的,如果没有经过国家有关方面批准,就将国外产品拉到国内来卖,是走私。那么,跨境电商的这种行为,难道就不是走私?难道就可以鼓励? 退一步讲,就算不是走私,有关方面总得查一查质量是否合格、标准是否统一、品质是否保证吧,而不是由跨境电商随意销售到国内。如此,消费者权益谁来维护呢? 这种所谓的天然“玫瑰盐”,既然标准不一样,有关方面就得介入呀,在标准没有统一,或没有检验方面的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就必须禁止这种产品进入中国市场,而怎么能给跨境电商开绿灯呢?这是对广大消费者的不负责任呀。 进口产品,最重要的就是安全。尤其是食品,更要一步不让地做好监管工作,而不是游离于监管之外。切不要用跨境电商来推托,跨境电商也要监管,否则,食品安全、生活安全、餐桌安全如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如何保障。就算“玫瑰盐”对人体没有危害,夸大其作用和产品品质,也是对广大居民的一种伤害,有关方面绝对不能失职,更不能渎职。更何况,这种“玫瑰盐”含有多种重金属元素,还被当作高端盐在销售,真的让人无法想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