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4日,江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省法院机关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傅信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傅信平指出
建立实施法官惩戒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是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全省法官惩戒工作承前启后进入新的阶段,对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和促进法官依法规范用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围绕切实发挥作用,忠实履行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法定职责,傅信平强调,要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法官惩戒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委政法委关于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好惩戒制度效能,确保法官惩戒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依法公正履职。惩戒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法官法》和惩戒委员会章程、惩戒工作实施办法等明确的职责权限、程序规范等,以坚定政治立场、深厚法律素养、严谨专业态度、过硬纪律作风,认真履行职责,从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进行审查,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要坚持贯彻严的基调。从维护国家安全统一、法律尊严、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始终,体现“越往后越严”的要求。
围绕积极主动作为,保障法官惩戒制度正确实施、实质运行,傅信平要求,要加强惩戒工作组织领导。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健全完善惩戒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官惩戒与督察监督、审判管理、涉诉信访、舆情监测等工作衔接机制,拓宽线索发现渠道。推进法官惩戒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等相贯通,形成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工作闭环。注重从惩戒案例中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堵塞审判管理漏洞。加强中基层法院的督促指导,努力实现全省三级法院惩戒工作一体推进、整体提升。要加强惩戒委员会自身建设。惩戒委员会委员要熟练掌握基本政策、基本程序、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法官惩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围绕惩戒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陶亮出席会议。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居国屏介绍了江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筹备组建情况并宣布组成人员名单。特邀委员代表、法官委员代表分别作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和《江西省法官惩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全体委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省法院内设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