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脚代价太大!”安徽亳州,男子常年在外工作,逢年过节才回家和老婆孩子团聚,他一直怀疑,孩子不是他亲生的,就提出要去做亲子鉴定,谁料,妻子听后强烈反对,说啥也不让去,男子感觉猜疑得到了证实,和妻子大吵一架,激动之下给了妻子一脚,目睹全程的女儿吓得报了警。男子没想到,他这一脚导致妻子肋骨受伤,构成轻伤二级,这下性质变了,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结局让他欲哭无泪!
杨某工作繁忙,人经常在外地,和妻子孩子聚少离多。
今年,他好不容易趁着五一假期抽空赶回了亳州老家,可这人回来了,心却始终七上八下的。
因为杨某心里一直有一个疙瘩解不开。他非常怀疑,自己的孩子不是他亲生的。
这种感觉困扰他很久了,这次回家,他下定决心要把事情弄个明白。
假期里的一天,杨某把自己的怀疑和打算直接告诉了妻子谢某,并表示,他要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
为了采样方便,他甚至直接动手剪了小孩的指甲盖和头发,准备拿这些当检测样本。
但谢某的反应出乎他的意料,也加剧了他的不安。妻子坚决不愿意去做这个鉴定!
谢某的强烈反对,就像往杨某本就燃烧的猜疑火上浇了一桶油。
他瞬间觉得自己的怀疑被证实了,不然妻子为什么这么抗拒?
杨某的理智彻底被冲垮,夫妻俩因为做鉴定的事,互相辱骂起来。
激烈的言语交锋中,积蓄已久的情绪彻底爆发了。杨某失去了控制,对着妻子谢某动了手。
在混乱的厮打过程中,杨某狠狠地一脚踹了出去,正好踹在谢某的肚子上。
这一脚的力道不小。剧烈的疼痛让谢某再也无法承受,她捂着肚子,踉跄着摔门而去。
女儿目睹了父母从争吵到动手的全过程,被这可怕的一幕吓坏了。
看着母亲痛苦地跑出去,惊恐之余,她想到了唯一能求助的方式,那就是报警。
接着,小姑娘果断拨打了报警电话。
谢某因为太过难受,她出了门就去了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她肋骨受伤。
至于伤情有多严重,司法鉴定中心给出了专业的评判。谢某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这说明,伤害达到了构成刑事犯罪的程度,这已经不是一场普通的夫妻纠纷。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杨某被卷入了刑事诉讼。在后来法院审理过程中,杨某坦白了自己的行为。
他承认自己确实因为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想去做亲子鉴定,但遭到了妻子的强烈反对,这让他心里更加怀疑,最终导致两人从对骂发展到动手。
他明确供述,自己在殴打过程中,确实踢了谢某肚子一脚。他也承认,是女儿看到这一幕后报的警。
案子到了法院进行一审。法官们审理了所有的证据,包括杨某的供述、谢某的伤情鉴定报告、报警记录等。
根据《刑法》第234条第1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院认为,事情很清楚。杨某故意伤害了自己的妻子谢某,并且造成了谢某肋骨受伤、达到轻伤二级的后果。
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成立的。
那么,该判杨某什么刑呢?法院在决定刑期时,也考虑了杨某案发后的一些表现。
首先,杨某是在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自己主动到案的,并没有逃跑。
到了公安,他也老老实实地把事情经过都说了出来,没有隐瞒。这属于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杨某主动表示认罪,也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并且签署了正式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认为,这种态度也是可以给予从宽处理的。
综合考量了杨某的犯罪事实、造成的伤害后果,以及他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这些可以从轻或从宽的情节后,一审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
杨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这意味着他要在监狱里服刑8个月。
除了坐牢,杨某还必须为自己的行为给妻子谢某造成的伤害买单。
法院判决杨某赔偿谢某因为这次受伤而产生的各种经济损失,加起来总共1万2千多块钱。
一场由猜疑点燃的怒火,一次失控的暴力行为,一脚踹向伴侣身体的举动……最终的结果就是:丈夫失去了八个月的自由,要坐牢。妻子承受了身体的伤痛和心理的巨大创伤,孩子目睹了父母最不堪的冲突,心灵蒙上阴影。
一个原本完整的家,在瞬间支离破碎。
杨某的遭遇令人唏嘘。猜疑在他心里滋生后,他没有选择通过沟通、信任或者合法途径去求证,而是让愤怒吞噬了理智,诉诸暴力。
他怀疑孩子的血脉,却用最直接的方式伤害了孩子的母亲,也亲手葬送了自己和家人的平静生活。
8个月的刑期和1万多块钱的赔偿,只是法律层面的代价。可家破碎了,才是留下的最深重、最难以愈合的代价。
暴力,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它只会带来更深的痛苦和无法挽回的伤害!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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