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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军有个奇葩规定,如果你是海军的船长,已经接连工作了24小时了,你的身体已经

美国海军有个奇葩规定,如果你是海军的船长,已经接连工作了24小时了,你的身体已经到达极限,需要去睡觉,你有权力把掌舵权交给非常有能力的副船长,自己休息一会。但你的这位副手,把船弄搁浅了,原因是船上某个传感器模块工作不正常导致没有及时发现礁石,或者说突然遭遇不明海浪冲击,反正不管什么原因,这艘船在你手上出了问题,你的海军生涯就此终结。 这不是传言。这是美国海军延续多年的“绝对责任”原则的真实体现。《美国海军条例》第0802章明确写着,指挥官的责任是绝对的。哪怕舰长按规定把权力下放给合格的副手,这种下放行为也不能减轻他对整艘船安全、人员福祉和任务效能的最终责任。 这种规定的根源,要追溯到美国海军的建立初期。美国海军从英国皇家海军借鉴了大量制度,“绝对责任”就是其中核心一条。海军高层认为,舰船是高度复杂的作战平台,每一次出航都承载着国家利益和船员生命。只有把最终责任牢牢绑定在舰长身上,才能倒逼舰长在任期间全力提升团队训练水平、完善应急机制、排查安全隐患。 现实中,美国海军也确实是这么执行的。2024年5月,美国海军“赫谢尔·伍迪·威廉姆斯”号远征基地舰在加蓬海岸发生搁浅。调查还没完全结束,舰长伦纳德·米切尔就被解除了职务。美军没有公开米切尔与搁浅的直接关联,但官方明确表示,这种处理符合海军惯例——指挥官要对舰上所有问题负责,无论是否有直接过错。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2017年,“菲茨杰拉德”号驱逐舰在日本海域与商船相撞。调查认定事故源于值守船员操作失误和瞭望疏漏,与当时可能休息的舰长布莱斯·本森没有直接操作关联。但美国海军第七舰队还是直接撤销了本森的舰长职务,理由是“失去对其指挥能力的信心”。 2021年,“康涅狄格”号核潜艇在南海搁浅。事故原因包括航行规划不充分、值守人员忽视测深数据异常等多重下属失误。最终结果是,艇长梅伦·M·阿尔吉拉尼中校、副艇长、领航员等一众核心人员全部被解职。艇长哪怕没有直接参与当时的航行操作,也因为“未能设定并保持高航行安全标准”承担了最终责任。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种责任划分太苛刻。但站在美国海军的角度,这种规定有其现实考量。舰船航行尤其是作战任务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船毁人亡。舰长作为全舰最高指挥官,拥有选拔副手、制定训练计划、完善应急流程的绝对权力。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绝对的权力就要匹配绝对的责任。 美国海军高层认为,只有让舰长承担最终责任,才能避免出现“权力下放后就不管不问”的甩锅心态。舰长在放权休息前,会更严格地考核副手的能力。舰长会更细致地检查舰船设备状态,包括传感器、导航系统等关键部件。舰长也会更扎实地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哪怕自己不在岗位,团队也能应对突发情况。 这种规定也塑造了美国海军舰长的职业常态。很多航母舰长都坦言,任职期间从没睡过安稳觉。他们的枕头底下常年放着电话,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航母舰长要对全舰数千名官兵、近百架飞机和庞大舰体的安全负全责,小到船员饮食,大到作战部署,都在其职责范围内。这种高压环境下,“不出错”成了舰长的核心目标之一。 但这种严苛的责任体系也存在争议。近年来美国海军人员素质下滑,事故频发。有观点认为,过度严苛的责任划分让很多优秀军官不愿担任舰长职务。部分舰长为了规避风险,会刻意减少训练强度、回避复杂海域任务。这种“为了不犯错而不做事”的心态,反而影响了海军的作战效能。 还有人指出,绝对责任原则可能导致反向激励。一些舰长因为害怕承担责任,哪怕身体已经严重透支,也不敢轻易放权给副手。疲劳指挥反而增加了操作失误的概率,形成恶性循环。2017年美国海军半年内连续发生4起舰船碰撞事故,就有分析认为与舰长过度疲劳、不敢合理放权有关。 说到底,美国海军这一看似奇葩的规定,本质是“权力与责任绝对对等”的军事管理逻辑的体现。它在保证舰船安全、强化舰长权威方面发挥了作用,但也带来了人才流失、过度保守等问题。 对于美国海军而言,这种规定不是简单的“合理”或“不合理”。它是海军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平衡机制,平衡了个人权责与集体安全,平衡了日常管理与作战需求。 放在军事管理的特殊语境下,我们就能理解这种规定的存在。军事行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管理体系必须比民用领域更严苛。每一艘舰船都是一个移动的作战单元,任何微小的失误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绝对责任原则,就是美国海军为了规避这种风险,付出的制度代价。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制度没有优化空间。近年来美国海军也在反思,如何在保持责任约束的同时,避免过度压制军官的主动性。但无论如何调整,“舰长对舰船安全负最终责任”这一核心逻辑,大概率会一直延续下去。毕竟对海军而言,舰船和船员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