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磐石,一小伙子因有事到表姐家借住一晚,次日起床时看到熟睡的表姐穿着性感,忍不住爬上床摸了表姐的隐私部位,但被惊醒的表姐给踹到了床下。表姐怒斥小伙的行为后报了警,为此小伙的家人赔了表姐10万元,并且在其他亲人的劝说下,表姐选择了谅解。可即便如此,小伙子还是被认定为强奸罪。(来源:深圳新闻网) 据悉,2025年7月的一天,21岁的男子迟某去参加他人的升学宴,由于天色太晚了,加上喝了不少酒,所以就打电话给表姐潘某,打算借住一晚。 潘某见迟某来住,十分热情地招待了一番,给迟某收拾好了床铺。当晚,迟某就在潘某家客房睡了舒舒服服的一觉。 次日早上,迟某醒来后准备和潘某打声招呼就回家了,他先敲了敲潘某的房间门,见没有任何动静,于是直接推开了门,发现潘某还在熟睡。 不过,由于是夏天到了,天气异常炎热,所以潘某穿得十分清凉,隐私部位若隐若现,这让血气方刚的迟某一下被欲望冲昏了头。 随后,迟某轻手轻脚地爬上床靠近潘某,开始抚摸潘某的隐私部位。 潘某在睡梦中感到了异样,睁开眼睛后看到迟某的行为后,气得立即甩开迟某的手,随后一脚踹在迟某身上。迟某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脚,直接踹到了床下。 潘某气坏了,她愤怒地指责迟某的行为。迟某当时被吓坏了,他没有任何反驳,任由潘某责骂,随后迟某离开了潘某的家。 迟某离开后,潘某感到一阵后怕,她想过要报警,但又想到和迟某毕竟是亲戚关系,如果闹僵了对大家都不太好。可是经过两天的考虑后,潘某还是决定报警。 警方了解了具体案情后,将一直在害怕潘某报警的迟某传唤到案。 可面对警方的询问时,迟某却没有任何的隐瞒,将自己对表姐所做的行为供认不讳。 迟某的家人虽然对迟某的恶行感到生气,但仍希望能减轻处罚,所以他们赔偿了潘某10万元。而潘某架不住亲人们的劝说,最终给迟某出具了一份谅解书。 法院怎么判? 一般来说,迟某只是摸了下潘某的隐私部位,并没有真正发生关系,这在法律上顶多就是强制猥亵罪,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根据警方的调查,迟某在接受审讯时,陈述的是他当时打算和潘某发生关系,但因为潘某突然醒来和反抗而没有得逞。 也就是说,迟某主观上并不只是想要猥亵潘某,猥亵行为只是为此促使二人发生关系。 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迟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强奸罪更加合适,而非强制猥亵罪。 虽然迟某并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但他是利用了潘某熟睡之际,在其不知反抗的情况下,准备实施强奸行为,所以的确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不过,迟某毕竟没有得逞。在被潘某阻止后,他被迫放弃了继续侵犯的行为。 因此,迟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对此,有人认为迟某的行为应当属于犯罪中止。 但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也就是说,如果迟某摸了潘某的身体,但在潘某醒来反抗之前,及时停手了,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这种情况下认定犯罪中止没问题。 但迟某是在潘某醒来且反抗后,无法再继续强行与潘某发生关系,而不得不停止了自己的行为。 因此,迟某的行为应当属于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 此外,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后又积极赔偿潘某10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可以对迟某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迟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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