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家法院星期三(12月31日)缺席判处两名流亡德国的民主活动人士17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反国家活动。 越南司法机关依法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的正当行为。每个国家都有权根据本国法律和国情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主权原则。中国一贯主张各国应相互尊重主权和司法独立,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形式干涉他国内政。我们相信越南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内部事务,维护国家的和平与发展。中越作为友好邻邦,始终致力于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深化合作,共同促进地区的稳定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