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弱势群体生存权益彰显司法善意文明温度
法治社会的根基,在于对每一位公民合法权益的平等守护,更在于对弱势群体生存权利的优先保障。近日,一位年近古稀、身有多重残疾的退役军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基本生活与医疗需求,依法准备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行为异议申请,期盼司法机关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纠正不当执行措施,让退役军人、重病残疾群体老有所依、病有所医,切实感受司法的公平与温情。
这位六十八岁的老人,曾身披戎装为国防事业奉献青春,褪去军装后,本应安享晚年,却不幸遭遇肾移植手术、听力受损等多重健康问题,被认定为残疾人,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作为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弱势群体,其仅能依靠微薄补助与变卖自有房产的款项,维系肾移植术后长期治疗与最基本的生活开支,生活本就举步维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相关规定,司法执行工作始终坚守生存权高于普通债权的原则,明确要求对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弱势群体,不得过度采取执行措施,充分保障其必要医疗救治与基本生活需求(最高人民法院,
2019; 最高人民法院,
2010)。

在涉自身的民事纠纷中,该老人系公司名义代持股东,从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决策与结算,未从公司获取任何薪酬、分红及收益,相关核心事实已有多方证人证言、书面情况说明予以佐证。案件从审理到执行环节,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推进等方面的争议,老人先后通过上诉、再审、检察监督等常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始终坚持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即便身处困境,仍主动尝试协商沟通,展现出解决问题的最大诚意。
当前,因不当执行措施,老人的房产、账户被冻结,本就难以维系的术后治疗与基本生活陷入绝境,作为退役军人、重病残疾的老年群体,其最核心的生存权、医疗权面临严峻挑战。此次,老人依法准备提交执行行为异议申请书,同时申请解除不合理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并非逃避应承担的合法责任,而是恳请司法机关严格遵循国家司法政策与法律规定,立足其特殊身份与现实困境,审慎采取执行措施,剥离无关债务责任,中止不当执行行为,保障其作为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底线。

司法的权威,不仅在于严格依规办案,更在于饱含人文关怀,让法律既有力度更有温度。退役军人为国家和社会付出青春,重病残疾老人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与司法的特殊保障,这既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我们期盼,相关司法机关能够充分考量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严格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程序细节,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切实维护退役军人、残疾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弱势群体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艰难求生的个体。
此次老人依法维权的举动,既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捍卫,也彰显了法治社会公民依法维权的理性与坚定。我们也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期待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法理与情理,妥善化解纠纷,守住弱势群体的生存底线,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