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材福绵区陈先生持120平方米宅基地合法批文建房,邻居李某以“遮挡采光”为由要求预留3米通道,并索要5万元补偿金。 经村委会,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李某持续阻挠并恶意举报,导致工程全面停滞。 陈先生放弃建房计划,雇挖掘机将宅基地开挖成鱼塘,蓄水养鱼。 李某之前闹得有多凶,现在就有多惨,夜里偷偷用水泵抽鱼塘水,怕土壤含水量太高泡坏自家房屋根基。 陈先生的做法看着解气,却也踩了法律红线,法律明确相邻关系要互让便利,真有通行或采光纠纷,完全通过协调,调解甚至诉讼合法解决。 康熙年间安徽桐城“六尺巷”的典故流传至今,“一封家书只为墙,让他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农村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闹得鱼死网破呢?可一旦被自私和冲动裹挟,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僵局,既伤感情又误事。 你认为他们俩的做法对吗?欢迎来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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