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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南京一男子创作了一首歌,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他面对母亲年迈、妹

1970年,南京一男子创作了一首歌,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他面对母亲年迈、妹妹病逝、爱人另嫁的残酷现实。他为什么会被判这么重的处罚呢? 任毅1947年出生在南京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对音乐感兴趣,小学时加入南京小红花艺术团,唱歌声音清楚,常常吸引人注意。中学进入南京中学生艺术团,专攻二胡,拉奏时手指灵活,还自学吉他。在南京第五中学,任毅活跃,同学们知道他音乐天赋好。1966年中学毕业,本来打算继续音乐道路。1968年12月,按照国家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支援建设,任毅去了江苏省江浦县汤泉公社。到达乡村,任毅发现实际情况和想象不同。公社资源少,粮食分配不够,农具旧,农民劳动辛苦仍难温饱。知青们想帮忙增产,但不熟练,干活慢,需要农民援助粮食。任毅每天劳动,晚上休息,热情慢慢减退,转为适应乡村生活。 任毅在乡村劳动中,搬砖双手起泡,插秧弯腰腿疼,收割扛镰刀速度快。公社缺粮,工具旧,农民分粮少。知青不熟练,农民有时提供饭食。任毅坚持劳动,看到乡村贫困,重复工作,但继续干活。1969年5月,任毅受朋友建议,创作《我的家乡》。歌曲基于新疆知青《塔里木——我的第二故乡》旋律,署名南京市第五中学集体词曲。歌词表达告别母亲、告别家乡,学生时代结束,未来道路艰难,生活在偏僻异乡。演唱要求深沉缓慢,思念家乡。歌曲完成后,在知青中传开,夏收后任毅回南京轮船上听到别人唱。 歌曲传抄速度快,在知青间流行。1969年8月,朋友告知苏联电台播放歌曲,改名《中国知识青年之歌》,男声合唱配乐队。任毅烧掉草稿和信件。事件扩大,南京街头批判文章出现,指歌曲传播不满。上海知青也传唱,事态传到高层。10月,任毅去南京监狱自首,要求关押,工作人员让他离开。1970年初,任毅去部门交代写歌过程,未被接受。2月19日,任毅被士兵带走。审讯中,歌词被逐句分析,指某些句子攻击政策,涉嫌通敌。 审讯持续多月,任毅被反复提审。4月,在江浦公社会堂批斗,武装民兵站岗,会后同学给钱粮票被没收。5月24日,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判反革命罪,死刑。报告认定任毅收听敌台,散布言论,编写反动歌,危害大,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6月6日,南京市革委会同意执行。但江苏省革委会负责人许世友审阅卷宗,认为判死刑不当,批示改判。死刑改为十年有期徒刑。处罚重因歌曲被苏联电台播放,在中苏关系紧张时期视为通敌证据。 任毅关押在南京大道桥看守所,服刑近九年。每天重复劳动,与外界隔离。1976年,任毅上诉。1979年1月4日,建邺区法院判无罪释放。出狱后,任毅回家,看到母亲头发白,身体弱,为他奔走导致健康差。妹妹因病去世多年,只剩坟地。女友等几年后嫁人,留下一封旧信。任毅接受这些变化。回家那天,亲戚同学老师聚集。旧女友带孩子来,说过去纯爱。 任毅出狱后进丝绒厂总务科工作,处理事务,得表扬。后来负责汕头公司南京分部,出差谈业务。任毅结婚,妻子工人家庭,同学介绍,生女儿任重。教孩子弹吉他拉二胡,传经验。日子平稳,任毅没再写歌,通过教学延续音乐。晚年生活安静,回忆过去,但继续前行。退休后,任毅在成都艺术职业学院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