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你三十前扔下我时,怎么没想过今天?”
这句反问,不是出自电视剧,而是一个女儿面对亲生父亲索要赡养费时,颤抖着说出的最后底线。一个男人,生而不养,转身离去如风过无痕;如今老了、病了、没钱了,却一纸诉状把女儿告上法庭:“你得养我。”
30年,他缺席了女儿人生的所有第一次——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喊爸爸、第一次考上中学、第一次打工被老板骂到哭……爷爷奶奶省吃俭用拉扯孩子,小女孩六岁起就知道,眼泪换不来父爱,只能换来更重的书包和更长的夜班。初中开始,她一边读书一边端盘子、发传单、做家教,用自己挣的钱交学费、买文具,甚至给奶奶看病。
而那个本该叫“父亲”的人,在哪里?
据说是“重新成家”了,说是“生活不易”,可再难,也难不过一个6岁孩子独自面对世界的冰冷吧?
如今,他回来了。不是带着歉意,不是跪着道歉,而是坐着律师旁边,理直气壮地要求:“她是我的女儿,必须支付赡养费。”
法律或许会判他赢——血缘不会因冷漠而消失。
但人心呢?良知呢?社会的底线呢?
我们不怕穷,怕的是是非颠倒。
我们不怕苦,怕的是施害者摇身一变成了受害者。
养育之恩大于天,可“养”字不在,何来“恩”?
这位父亲,请你回答:
你配吗?
当你在酒桌上吹牛“甩掉家庭一身轻”的时候,想过她是怎么熬过冬天没有棉鞋的日子吗?
当你在新家里逗孩子玩耍的时候,想过她曾在雨夜里兼职到凌晨,只为省下一顿饭钱吗?
你可以老,可以病,可以穷。
但我们这个社会,不能容忍——**缺席的父亲,回来就要当债主!**
网友们怒了:“他要的不是钱,是赎罪券,可女儿没义务给他开这张票!”
有人建议:“判可以,但让她每月给一块钱,附一句:这是你三十年父爱缺失的利息。”
别让法律成了冷漠父亲的最后一根拐杖。
也别让那个曾咬牙活着的女孩,再一次为“亲情”买单。
父母伤人语录 教育儿女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