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吉林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因项目融资管控不到位、向无实际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被罚款60万元。同时,马立军、宋立民、叶杨、郑慧敏、禚树君因项目融资管控不到位、向无实际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严格履行对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管理职责。
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对于俊杰警告并罚款1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虚假列支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
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罚款29.5万元。
对张波警告并罚款5.2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
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虚假列支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及费率、违规跨区域开展保险业务。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罚款79万元。
对王志强、王雪杉警告并罚款共计19万元。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项目融资管控不到位、向无实际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罚款60万元。
对马立军、宋立民、叶杨、郑慧敏、禚树君警告。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