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2025年度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附原文:
关于2025年度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2025年省局组织对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证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采用双随机与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完成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810家,发现问题4003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403份,注销许可资质39家。
(一)生产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699家。其中,锅炉制造安装单位29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226家,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及元件制造单位379家,电梯安装单位21家,起重机械制造安装(含修理)单位38家,场(厂)车修理单位4家,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安装单位2家。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资源条件方面。部分生产单位质量体系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检测人员配备不足,人员职称、学历、工作年限等情况不满足许可要求,焊接人员证件超期或人员流失;缺少超声波测厚仪、液压试验设备等检验仪器或装置,检测仪器未进行校准;制造地址与许可证地址不一致,办公场所、厂房等租赁协议超期或未覆盖许可周期,设备材料库、试验场地,以及无损检测、热处理委托合同等不满足许可规则要求。
2.质量保证体系方面。部分单位质量手册引用标准未更新;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对新修订规章、标准不熟悉,岗位职责和体系运行不明确,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程序文件缺少设计变更、无损检测分包和工艺纪律检查等控制程序;施工工艺中水压试验压力、检测选用方法和比例不符合规定;焊接设备管理、工艺评定不完善,焊接过程质量把关不严;人员培训考核不到位或未组织,电梯应急演练次数不符合要求等。
3.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技术能力方面。部分单位系统运转试验、理化检验记录、保温记录以及自检报告等竣工资料不齐全或内容错误,设计图纸、检测报告等缺少校核签字;施工现场保温绝热、气密试验等数据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焊接记录不完善;缺少电梯视频监控画面,维保现场缺少盘车装置等。
(二)充装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充装单位88家。其中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78家,气瓶充装单位10家。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资源条件方面。部分单位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任职要求,充装(卸车)作业、检查人员持证数量不足或无证;充装场地租赁期限未覆盖许可有效期,未设置专用充装检查场地;压力容器未检验,CNG加气机、复称衡器等设备未校准或校准错误;未设置具有应急功能的控制系统,电气线路套管连接、压缩机出口压力、储气瓶组泄压放空管路等设置不符合规定;超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未按要求检验、安全评价和变更使用登记;未建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2.质量保证体系方面。部分单位任命文件中技术负责人、充装人员、检查人员与实际不一致;未制定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充装前、后检查以及充装、卸车记录项目设置不完善;缺少介质化验报告、超装介质处理及设备运行记录;未建立特种设备和计量器具台账,缺少人员培训考核、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等。
3.充装质量方面。部分单位加气柱未设置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连锁安全保护装置,充装用管未做耐压试验,作业人员未配备相应的保护用具和用品,充装标签内容不全;充装过程未进行防止滑动、静电接地、充装压力检查,未对流速、温度进行控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和充装(卸车)记录不规范,充装人员和检查人员为同一人等。
(三)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23家。其中,综合检验机构4家,无损检测机构18家,电梯检测机构1家。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综合检验机构。一是资源条件方面。部分机构检验项目持证人员数量、检验方案审核人员资格不满足要求,未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岗前培训考核评价;缺少无损检测外委工作质量、廉政自律检查等相关内容。二是质量保证体系方面。部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职责未明确,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等存档期限不符合规定,检验方案缺少检验安全控制措施。三是检验检测质量方面。部分机构检验报告存在原始信息漏项、填写错误等情况;检验记录数据存在偏差、更正内容缺少签字确认或未按要求更正,压力管道首检中缺少缺陷检验结论。
2.专业检测机构。一是无损检测机构。部分机构缺少相应核准项目持证人员,检测设备数量不足或未进行校准;检测规程未进行修订完善;检测报告、记录缺少现场检测部位示意图,检测数据与实际数值不符,操作指导书缺少工艺验证内容等。二是电梯检测机构。岗位职责不健全,收费标准、工作程序等内容未公示,电梯安全隐患台账未书面上报属地监管部门,缺少安全保护功能检测试验视频录像等。
二、对存在问题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注销行政许可。对本次检查中的37家生产单位、1家充装单位以及1家无损检测机构,依法注销有关许可资质。
(二)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403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上述403家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在下一许可周期不得申请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其他被检查单位也要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所发现的问题将在换证评审时进行重点检查。
(三)立案行政处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1家生产单位、1家充装单位进行立案处罚。其他涉及违法违规的线索案件正在办理中。
(四)其他情况。对39家停产停业和107家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单位,各市局督促其办理相关特种设备停用手续;符合注销条件的,督促其向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许可资质。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督促整改。各市局要按照省局转办通知要求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予以改正,并密切跟踪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严肃查处;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依规立案处罚;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行政许可。
(二)注重总结分析。对于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局要对照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署对辖区内其他被检查单位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强化日常监管。各市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获证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确保工作质量。省局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归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