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绿茵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国新证券南昌绿茵路营业部”)因存在员工违规行为及合规管理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员工多项违规行为曝光
根据江西证监局调查结果,国新证券南昌绿茵路营业部个别证券从业人员在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第七条的规定。
此外,该员工还在2018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证券基金投资。此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一项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营业部合规管理存漏洞
江西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反映出国新证券南昌绿茵路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基于此,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国新证券南昌绿茵路营业部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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