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于2026年1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数量23.182万股。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回购注销背景及具体情况
公告显示,皖天然气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按规定回购注销,公司同意对该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1,82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44%。
对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影响
据公告披露,本次回购注销前,皖天然气总股本为526,028,575股,注册资本为526,028,575元。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至525,796,755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至525,796,755元。具体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变动前(单位:股/元)
变动后(单位:股/元)
总股本
526,028,575
525,796,755
注册资本
526,028,575
525,796,755
(注:股本数量的最终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数据为准。)
通知债权人相关安排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皖天然气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权利,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具体要求如下:-申报时间:2026年1月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30)-申报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17至21层-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5677、0551-62225781
债权申报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皖天然气表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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