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内蒙姑娘当前台,差点毁了一生。 不是电视剧里的烂剧情,是真真切切的事——她值夜班时,经理贾某凑到吧台,动手动脚还逼她做不愿意的事,姑娘吓得立刻报警,结果贾某就拘了7天,出来居然还坐回经理位。 最寒心的是公司的操作:姑娘想调岗躲着他,公司说“没空缺”,硬生生把人逼得辞职。之后她整宿整宿睡不着,去医院查是重度抑郁,光吃药看病就花了1万8,跟公司打官司只赔了1万——连治病钱都不够,更别说心里那道永远消不了的疤。 我就想问:凭什么受害者要扛所有后果?流氓经理没丢工作,公司没受惩罚,反倒是姑娘丢了饭碗、毁了健康。很多人劝“忍忍算了”,可忍的是受害者,逍遥的是加害人;更恶心的是公司的“护短”——明明能站出来制止,却选择帮着“自己人”,把受害者推得更惨。 你们说,要是换成你或者身边人遇到这种事,该怎么拼尽全力讨回公道?评论区聊聊,给姑娘也给更多人指条能走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