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40飙到129,三条人命换个死缓?
这判决真的戳中普通人的痛点!
不是说法律要公平吗?景德镇廖某某为了点琐事泄愤,
不听劝阻两次把油门踩满,
在人挤人的晚高峰干道上,
把一家三口撞得家破人亡。
另一边盐城王某桂蓄意撞人,
直接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两相对比谁能不意难平?
法院说廖某某是间接故意还有自首,
可三条逝去的生命里,
还有个没满周岁的孩子啊!
“少杀慎杀”不是纵容,
朴素的正义就是恶行要配重罚。
法律的严谨该给受害者家属慰藉,
而不是让他们对着“死缓”两个字寒心。
难道一句“间接故意”就能抵消三条人命的重量?
你觉得这判决符合民心所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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