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房东长时间多次联系女房客未果,找人开锁进入女房客房间查看情况,事后,女房客不愿意了,报警,认为男房东是非法侵入住宅。警方认为男房东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入住宅,但是情节特别轻微,对男房东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但是女房客不服,坚决要追究男房东的责任,先是申请复议,未果后又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女房客是独自来北京打拼的白领,租下这套一居室快两年,平时和房东沟通不多但也算顺畅,每周都会顺手回复房东发来的水电抄表消息。这次失联是因为临时被派去外地出差,出发匆忙忘带备用充电器,手机没电关机后,就彻底断了和外界的联系。房东一开始只是按惯例发消息确认水电,没收到回复没太在意,直到第二天、第三天消息依旧石沉大海,电话打过去也始终是无人接听,他心里渐渐慌了神。女房客是独居,房东越想越怕,怕她在屋里突发疾病没人发现,又怕燃气泄漏这类安全事故,连着五天,他每天至少发三条消息、打两通电话,甚至试着联系女房客当初预留的紧急联系人,对方却早已更换号码,根本联系不上。 实在没办法,房东才找了正规开锁公司,开锁师傅上门时还特意跟他确认,要不要同步联系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房东当时急着进屋查看情况,只说先开门,等确认人没事后续再补手续。打开房门的瞬间,房东先仔细扫视全屋,看到屋里陈设整齐,燃气阀门紧闭,水电开关也都处于关闭状态,甚至垃圾桶里的垃圾都清理干净了,明显是出门前做好了整理,他悬着的心才彻底放下。他没翻动女房客任何私人物品,只是在客厅茶几上留了张纸条,写明自己开锁的缘由和联系方式,又拍了两张屋内全景照片留存,随后就联系开锁师傅把门锁复原,全程不过二十分钟。 女房客出差回来,掏出钥匙开门却发现锁芯被动过,第一反应就是害怕,独居在外,房间是她唯一的安全区,门锁被动意味着隐私和安全都没了保障。她冲进屋里检查,发现没丢任何东西,茶几上的纸条才让她知道是房东所为,可这份“担心”没让她安心,反倒让她越想越后怕,当即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她跟民警反复强调,哪怕房东初衷是好的,也不能未经允许擅自开自己的房门,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她的住宅安宁权,必须要有明确的处罚,不然以后房东随时都能以担心为由进入房间,她再也没法安心居住。 警方介入调查后,调取了房东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也找开锁师傅核实了情况,还到社区核实了女房客独居的事实。多方证据都能证明,房东开锁全程无任何不当行为,既没侵占财物,也没扰乱女房客的正常居住,开锁的核心目的就是排查独居租客的安全隐患,没有任何主观恶意。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情节较轻的认定标准,房东的行为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但危害极小且积极配合调查,最终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女房客拿到不予处罚决定书后,当即就提交了行政复议,她始终觉得,住宅安宁权是底线,不能因为房东的善意就忽视行为的违法性,独居女性的居住安全本就该被重点保护,若这类行为都能以情节轻微为由不予处罚,只会让更多租客面临隐私被侵犯的风险。复议结果维持了原决定,她没犹豫,直接整理好所有证据,将作出决定的警方告上法庭,诉求很明确,就是希望法院明确房东非法侵入住宅的处罚边界,给所有租客一份安心。 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各执一词,房东坦言自己当时只想着人安全就好,没考虑到法律边界,事后也多次向女房客道歉,可女房客始终不接受。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驳回女房客的诉讼请求,认定警方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法院同时明确指出,房东在租客失联后,应优先联系社区工作人员或警方陪同进入房间,既保障租客人身财产安全,也能避免触碰法律红线,这才是兼顾善意与规则的正确方式。 此事曝光后,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房东的担心合情合理,没造成损失没必要揪着不放,也有人坚定站女房客,认为隐私和居住安全不容让步,哪怕是善意,也得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其实这件事里,没有绝对的对错,房东的善意值得理解,可善意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女房客的坚持也不是较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维护。 租房关系里,住宅安宁权受法律严格保护,房东的应急处理需要守住法律边界,租客也该留存有效紧急联系方式,双方提前约定失联等特殊情况的处理流程,才能避免这类善意与规则的冲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