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房东长时间多次联系女房客未果,找人开锁进入女房客房间查看情况,事后,女房客不愿意了,报警,认为男房东是非法侵入住宅。警方认为男房东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入住宅,但是情节特别轻微,对男房东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但是女房客不服,坚决要追究男房东的责任,先是申请复议,未果后又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在北京的租房圈子里,没有什么比“一睁眼看见房东站在床头”更让人脊背发凉的事儿了。 对于独居的年轻人来说,这简直就是恐怖片现场。 但这事儿要是真闹上了公堂,结果还真未必是你以为的那样。 最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判了这么个案子,把很多租客心里默认的“我的地盘我做主”给打破了,同时也给大伙儿好好上了一课:当隐私权碰上紧急避险,到底谁得让路。 这事儿还得从2024年6月说起,房东单某和女租客白某之间早就因为这房子闹得不太愉快。 起因很简单,单某想进屋检查一下水管有没有漏水隐患,结果白某死活不开门,觉得房租我都年付给你了,这屋的使用权就是我的,你没事别来骚扰我。就在这档口,白某干了一件让房东抓狂的事——她玩起了“人间蒸发”。 整整三个月,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整个人就像是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 这时候你就得换位思考一下房东单某的心态了。虽说房租是收齐了,但这人好几个月没动静,屋里要是真出了事怎么办?是不是发生意外人没了?还是天然气泄漏要炸了?这种焦虑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重。单某这时候的操作,堪称是“教科书级别”的自保式进门。 他可没傻乎乎地直接踹门,而是先打了110报警备案,跟警察说了联系不上租客的担忧,然后才找了正规开锁公司。 开门的时候,单某全程那是小心翼翼。他在第三方的见证下进了屋,手机全程录像取证,证明自己进屋只是为了确认安全,绝没有乱翻东西。 他在屋里转了一圈,确认没人,水电也没隐患,为了不让租客回来以为家里进贼了,他还特意在茶几上留了张纸条说明情况,最后才把门锁恢复原状离开。这哪像是房东查房,简直比做贼还心虚,生怕沾上一点嫌疑。 等到白某出差回来,一看门锁有点不对劲,屋里东西好像也被动过,哪怕没丢钱,那种独居女性的安全感也瞬间崩塌了。 看到纸条后她更是火冒三丈:这是我家,你凭什么不经过我同意就闯进来?于是她反手就报了警,理由也很硬:这是非法侵入住宅。 警方的处理结果更有意思。警察来了以后一查,认定单某确实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这没毛病,毕竟法律条文摆在那。但是,警方紧接着来了个神转折——决定“不予处罚”。 白某这就想不通了,明明违法了为什么不罚?警方的逻辑是:这情节太轻微了。 人家房东是因为联系不上你怕出事才进来的,进屋前报了警,进屋后没乱翻,也没给你造成损失,这种“侵入”本质上是为了救急,而不是搞破坏。 白某气不过,觉得这是和稀泥,于是把这事儿捅到了法院,状告警方不作为。 她觉得房东拿着备用钥匙就能随时进门,这以后日子还怎么过?但法院最后的一审、二审判决,给这事儿彻底定了调:支持警方的决定。法官的道理讲得很透,法律不是死板的教条,得看行为的后果。试想一下,如果房东因为担心租客安危进屋查看都要被拘留罚款,那以后谁还敢管? 万一真有人倒在屋里没人救,或者是煤气真漏了没人管,那个后果谁来担? 这案子其实就是给所有在外租房的人提了个醒。虽然咱们常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但这层隐私保护膜不是铁打的。 成年人的世界里,沟通才是王道。白某可能只是想躲清静或者忙忘了,但这种长达三个月的“失联”行为,本身就是在释放危险信号。如果当初她能回个信息报个平安,或者哪怕跟房东吵一架,这场让房东心惊胆战的“破门行动”和后来的官司完全就能避免。 这起纠纷最后谁也没赢:房东虽然赢了官司但丢了信任,租客守住了房子却丢了安全感,说到底,都是沟通断层惹的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