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用于县内交通设施项目建设的土地,被连夜种上了大批银杏树苗。这些树苗背后是一场巨大的骗局:三名村民在明知该村部分土地将被征收且已测量登记的情况下,仍伪造租地合同,在该区域土地上抢栽抢种银杏树骗取征地补偿款25万余元。2025年10月24日,经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许某、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1.5万元至1万元。
2023年初,郧西县因建设发展需征收土地,委托某规划勘测公司对某村部分土地进行实地勘测。7月,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该村村民李某、许某、江某三人在得知土地征收消息后,于2024年3月商议通过在拟征收土地区域内抢栽抢种树木来获取国家征地补偿款。
李某等三人分批购买了银杏树苗,并联系工人于2024年5月18日晚栽种到该土地上。栽种好树苗后,三人伪造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22年的租地协议,并以此多次向有关部门交涉补偿事宜。8月,李某等三人获得补偿款25万余元,其中,李某分得8万余元、许某分得11万余元、江某分得5万元。
2025年4月,公安机关发现线索并立案,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郧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许某、江某三人在明知土地将被征收的情况下,突击栽种苗木骗取国家补偿款,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公共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9月8日,郧西县检察院对李某、许某、江某提起公诉。
(蒋长顺吴小妹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