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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断了?”老人儿子车祸身亡,获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0万元,都打在儿媳卡里,多

“亲情断了?”老人儿子车祸身亡,获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0万元,都打在儿媳卡里,多年后,老人告上法院,让儿媳支付22万补助金,儿媳辩解,当时公公承诺放弃分配补助金,事情过去多年,早过了诉讼时效。孙女也说:我爸去世,我和我妈一起赡养爷爷3年呢,钱都花没了,法院判决有亮点。 环球网1月13日报道,老人起诉儿媳,要分割儿子留下的工亡补助金,一场亲情和利益的纠纷令人唏嘘! 老张有一儿一女,可不幸的是,他的儿子张某在上班的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张某骤然离去,一家老小的顶梁柱也没了,经相关部门认定,张某的情况属于工亡。 而后,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把给张某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共70万元,都打进了张某的妻子王女士的账户中。 而王女士怀着悲痛的心情,给丈夫操办了丧事,丧葬费也是她出的。 自从张某去世后,他的父亲老张则跟着儿媳,孙女、孙子一起生活。 王女士也是不容易,丈夫撒手人寰,扔下一家老小都得她撑着,那时候两个孩子还未成年,需要人照顾,她是又当爹又当妈,甚至还要照顾一起生活的公公老张。 好在张某去世后,留下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以让家里的经济压力没那么沉重。 然而,王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家人在一起平平和和的过了几年后,公公老张不知怎么就变了卦。 她记的当初丈夫出事后,公公说他不要补助金了,整的她还挺感动的。 然而,多年后,公公老张突然改了主意,他说自己是张某的父亲,这70万也有他一份。 他提出这一要求,自然遭到反对,家庭矛盾也就来了。 老张觉得这笔钱自己本来就有份额,分割也是理所应当的,所以,他把儿媳王女士,孙女小芳、小军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自己22万。 法庭上,王女士很无奈,辩解说,这事过去这么多年了,早就过了诉讼时效了,而且,当初公公口头说过不要这补助金了,这些钱都花在家庭开支上了,哪还有钱再分啊? 孙女小芳也说道,爷爷当初为了让我们完成学业,说的明明白白的不参与分配了。我爸去世后,我跟我妈还一起赡养了爷爷3年呢,这笔补助金早就花没了。 当然这事不能光听一面之词,法院有查明。 原来,张某去世后,操办丧事的事宜都是王女士忙前忙后的,丧葬费也基本上都是她出的。 而且,在张某去世的4年里,老张是一直跟着儿媳王女士他们一家生活的。 可以说,王女士对公公老张是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 还有,王女士和张某的婚生儿子小军现在还在读大学,还得靠王女士出钱供着他。 另外,老张也不是生活困难,虽然他老伴已经去世了,但他还有一个女儿,而且,他自己每个月也能领点社 保金。 法院会怎么判定呢? 第一,王女士说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未支持。 诉讼时效一般是说,在规定时间内你不去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再去要可能就不被法律支持了。 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死者留下来的普通财产,它是给死者近亲属因为亲人去世遭受损失的补偿,是大家共同拥有的。 就好比几个人一起合伙买了个东西,任何时候有人想分清楚各自的那份都可以,不能因为过了几年就说不能分了。 所以,老张虽然过了好几年才主张分割儿子这笔工亡补助金,法院觉得这和普通要债不一样,不存在过了时间就不让分的情况,王女士说过了诉讼时效这个理由站不住脚。 第二,法院支持了老张要求分割工亡补助金,但比例上做了调整。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分割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虽不属于严格遗产继承,但可参照此顺位,并综合考虑共有人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共有人生活现状、生活来源和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 法院在判这个钱咋分的时候,不是简单地大家平分。 虽然老张是张某的父亲,按道理有份,但也得看看实际情况。 王女士在丈夫张某去世后,一个人操办丧事花了不少钱,而且之后还一直照顾老张,自己又当爹又当妈,把孩子拉扯大,现在孩子小军还在上学,还得靠她花钱。 而老张呢,虽然儿子去世心里难受,钱也少了,但他还有个女儿,自己每个月也有社保金能拿。 法院综合考虑这些情况,觉得王某这边更困难,付出的更多,所以不能给老张分太多,最后判了给老张15%。 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向老张支付10万元。 这样既照顾了老张,也考虑到了王某和孩子的难处,大家都能相对接受。 有人问,老人通过法院要回了10万,是否晓得,从此和儿媳孙子孙女就是路人了,亲情断了,值得吗? 但也有人反对,哪你想过没有,为什么儿子去世这么多年了,老人才起诉,内在的原因是什么?何况,这笔钱本来就有老人的份额啊。 个人认为,老张想分割这笔钱应该是想留点养老钱,人年纪大了总会不安,手里有钱才踏实,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在情理之中。 这事也说明,越是亲人,在分配财产时,一开始就丑话说在前头,最好写书面协议,免得时间长了说不清,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