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老张的儿子张某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去世,被认定为工亡后,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将70万打进

老张的儿子张某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去世,被认定为工亡后,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将70万打进儿媳王女士账户。王女士操办丧事,之后还带着孩子和老张一起生活,尽心尽力照顾。可多年后,老张却突然要求分割这笔钱,要儿媳支付22万。儿媳无奈称公公当初放弃分配,且钱已花完,孙女也证实赡养了爷爷3年。法院审理后,未支持儿媳诉讼时效的说法,综合考虑各方情况,认为王女士付出多、困难大,最终判决王女士向老张支付10万元。 (来源:环球网) 七旬的老张把儿媳告上法庭那天,法院门口围满了看热闹的人。有人嘀咕这公公当得忒狠心,儿媳王女士可是带着孙女伺候了他整整三年,怎么突然就为钱撕破脸? 也有人摇头说,当年那70万工亡补助金全进了儿媳口袋,老人现在要分一杯羹,怕不是早有算计? 老张儿子张某走的那年,才35岁。那天他骑着电动车去上班,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飞,人当场就没了。 工伤保险中心赔了70万,全打进王女士卡里。她抱着丈夫的遗像哭得昏天黑地,转头就强撑着操办丧事,给公公买了新棉袄,说以后自己和孩子就是他的依靠。 头两年,王女士确实尽心。每天早起给老张煮好粥,再送孩子上学,自己赶去超市打工。 冬天老张腿疼,她半夜爬起来给他揉膝盖,夏天怕他热,省下电费给他买小风扇。 孙女小雨也懂事,放学就往爷爷屋里钻,给他讲学校里的趣事,爷孙俩的笑声能飘出半条街。 可三年后,老张突然变了脸。他翻出一张泛黄的纸,说这是当年分家时写的协议,上面写着“父母养老由二儿子负责,大儿子无需承担”。 虽然张某已经去世,但他坚持这70万里有自己的份,非要王女士拿出22万。王女士懵了,那钱早花得差不多了,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日常开销,哪样不要钱? 这事闹到法院,王女士说公公当初明明说过“不要这钱,你们娘俩过好就行”,现在怎么反悔了? 小雨也站出来作证,说爷爷这三年都是自己和妈妈照顾,他哪有什么额外开销?可老张咬死不认,说那是自己心疼儿媳,现在年纪大了,想留点钱防身。 王女士拿出银行流水,三年里,给老张买药花了5万,交水电费3万,孩子学费每年2万,再加上日常开销,70万早见了底。 老张则抓着“分家协议”不放,说按法律,工亡补助金虽不是遗产,但近亲属有权分配,老张作为父亲,理应得一份。 这钱,到底该怎么分呢? 王女士认为,应该按“谁对死者贡献大、谁更需要钱”来分。张某在世时,王女士操持家务、照顾孩子,自己还打工补贴家用,对家庭贡献极大。现在她带着孩子,生活困难,理应多留些。 老张则反驳说:父母养大儿子不容易,现在儿子没了,老人晚年没保障,分钱是应该的。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因工死亡补助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分配时应考虑与死者的亲密程度、生活依赖程度等因素。 老话说得好,养儿防老,积谷防饥。老人晚年需要保障,但也不能忽视儿媳和孙女的实际困难。 最终,法院判王女士给老张10万。 法院的依据是70万不是遗产,不能简单平分,但老张作为父亲,有权分得一部分;王女士这些年付出多、困难大,应多留些。 这个结果,既照顾了老人的养老需求,也考虑了儿媳的实际处境,算是折中的办法。 有人说判得公平,也有人撇嘴,说10万还是少了,老人该多拿点。 可仔细想想,哪有绝对的对错呢? 老张要钱,是怕晚年无人依靠;王女士不给,是钱早花在了日常开销上。亲情和利益,从来就像天平的两端,稍有不慎就会失衡。 古人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话一点不假。家庭纠纷里,没有非黑即白的对错,只有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理。 最终的判决,只能尽量平衡各方利益,却无法完全抚平人心里的疙瘩。就像这案子,老张拿到钱,可能和儿媳的亲情就淡了;王女士给钱,心里难免委屈。可生活还得继续,日子还得往前过。 从法律角度看,工亡补助金的分配,确实不能简单按遗产处理。它不是死者留下的财产,而是对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分配时,要考虑谁和死者关系更近、谁更需要钱。 有人觉得,钱进了谁口袋就是谁的,老人要分,儿媳就该给。这种想法,忽略了家庭关系的复杂性。 亲情不是交易,不能用金钱衡量。老人要养老,儿媳要生活,孩子要上学,哪样不需要钱? 这话听得人心里发酸,也让人看到希望。亲情虽然会被利益冲击,但只要心里有爱,总能找到平衡的办法。 家庭纠纷里,没有绝对的赢家。争赢了钱,可能输了亲情;让了利益,可能暖了人心。 就像这案子,法院判了10万,可老人和儿媳心里的伤,哪是钱能抚平的? 与其事后打官司,不如事前多沟通,把话说开,把事办妥。毕竟,家和万事兴,才是最真的道理。 别让金钱蒙蔽了双眼,别让利益冲淡了亲情。家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计较;多一份包容,少一份争执。 毕竟,钱没了可以再赚,亲情断了,可就难再续了。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呢? 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