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关于“世鑫”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资金清退发还公告
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我局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对侦办世鑫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查扣的资金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返还对象
经我局核实确认的“世鑫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
1、案件侦办期间已经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共计216名;
2、至今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需到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予以登记确认。
返还方式
通过银行直接转账至集资参与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银行卡。
所需材料
1、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本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全称);
3、案件侦办期间未确认过的集资参与人需提交投资凭证(如合同、转账记录等)复印件;
4、如集资参与人因病、外出、逝世不能到场确认的可由集资参与人直系亲属代办,代办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及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全称、户名)。
登记时间
1、每个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均可办理登记确认。
2、办理地点麒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511办公室(靖宁东路166号,可乘坐2路公交车)。
3、本次登记确认时间截止2026年1月30日17时止。
重要提示
1、提交材料只接收复印件,确保复印件清晰明了;
2、本次退还仅限银行卡退款,不接受第三方账户;
3、警惕以“退款”为名的诈骗,公安机关不会要求集资参与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短信验证码;
4、若有疑问请拨打办公电话0874-3393105咨询,联系人李警官。
特此公告。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