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种地方偷拍9000多部视频贩卖 男子在卖淫场所放置偷拍设备 制作9000多部视频贩卖获刑 2020年至2023年间,男子欧某以牟利为目的,将微型摄像头、手机等偷拍设备,放置在多处卖淫场所进行偷拍后,制作淫秽视频9000余部。其中,有3000多部是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叶某帮忙剪辑的。欧某、叶某二人分别获利5万余元。 红星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一审法院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认定,两人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和8年6个月。 这真是挺有意思的一个报道。不知道应该站在哪个角度去评价此事?挺有意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网友追问,那个卖淫场所被捣毁了吗?开办卖淫场所的人和保护伞被法办了吗?判了多少年?还有网友说,贪污受贿五万判几年?贪污受贿五千万判几年?倒卖人体器官判几年?拐卖妇女儿童判几年?还有网友说,这种视频哪个人告的,是吃饱了没事干吗,有本事来帮帮农民工讨工资呀。那些恶意欠薪的人被抓了吗?还有网友说,三四年才挣五万块钱,这行收益也太低了吧。 以上网友质疑,不代表本人观点。在此郑重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隐私更不是可交易的商品。这起案件的判决,既是对涉案人员的依法惩处,更是对潜在违法者的严厉警示:任何试图通过侵犯他人隐私、传播淫秽内容牟利的行为,都将被法律重拳打击;无论何种犯罪,只要危害社会公序良俗、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法律必将以精准量刑还社会以清明,护公民以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