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相财富")从业人员张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张斌在从业期间存在直播虚假宣传及违规荐股等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相关规定。
违规行为直击:直播宣传与荐股双违规
公告显示,张斌在天相财富从业期间主要存在两方面违规行为:一是在直播过程中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及变相承诺收益;二是作为证券投资顾问,在公众媒体上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二十四条"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及第三十一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的规定。
监管措施落地:出具警示函并明确权利救济途径
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张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规定,张斌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处罚再次凸显了监管部门对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行为的严格规范,尤其是针对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直播荐股等新型服务模式的监管力度。业内人士指出,投资顾问应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在提供投资建议时充分提示风险,杜绝虚假宣传和承诺收益等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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