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没有执法权,抄凳子砸同学这个事,应该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第一,这件事情性质比较恶劣 想象一下,一个教室的学生正在安安静静的上课,突然后面来了一个同学抄起凳子,直接往人脑袋上去砸 这件事肯定会给其他所有学生带来阴影的,而且即便是当时上课的老师,可能也会被惊呆 学生之间有矛盾,但一般也只会在课下发生冲突,但是直接在上课的时候发生冲突,那说明这个学生,他的行为已经不受控制了 如此恶劣的行为,已经不是校规校纪班规所能够约束得了的了,应该移交公安机关来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虽然没有公布这个学生的年龄,但是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依然可以进行约束 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从元旦起开始实施,对于14岁以上的只要是违法,事实恶劣的可以直接进行拘留。 而这一行为显然符合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中的相关描述。所以比较适合移交公安机关来进行处理。 第三,学校只是将学生劝退,并没有对他进行任何的违纪处理。 学校对学生的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等等,但是绝对没有劝退这一说。 但现在学校把这个学生劝退,更多的像是甩锅。 把制造问题的学生清理出学校,是学校维持正常秩序的一种做法,但却不是一种更为负责任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