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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位12岁的女孩在网上聊到一个网友,对方邀请她去城里玩。当时女孩就独自一人

甘肃,一位12岁的女孩在网上聊到一个网友,对方邀请她去城里玩。当时女孩就独自一人离家,来到了城里后网友带她去公园里游玩。谁知道,这个网友直接带着女孩进入一个屋内,被屋内其他的3个男子轮流侵害。案发之后,办案人员提出“不予立案”,这是一开始参与处理的12名工作人员。 扬子晚报1月20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孩子的家属为了给孩子讨回公道,一直在据理力争、搜集证据,终于,在联合调查小组的帮助下,涉案4名男子全都被抓捕归案,都按照侵犯罪判了刑。 那么,一开始参与处理的那12位工作人员,当初为什么提出“不予立案”? 就因为他们的作为,差点让孩子的正义没有得到伸张,孩子的家属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这12位工作人员给上诉了。 事发于甘肃临夏,一位12岁的女孩小燕,因为年龄尚小、经不住相关诱惑,在网聊的时候,就被一个网友给坑骗了。 当时这位网友提出,想要约了小燕线下见面。小燕还是个孩子,根本不知道人心险恶,她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到了案发当天,小燕就自己一个人独自离家、出发前往城里。跟网友见面之后,网友说准备带她去公园里游玩。 当天玩得累了,网友就说,让小燕去他家里休息。谁知道,刚把小燕带回屋里,噩梦就发生了。 小燕进屋之后,发现屋里还有另外3名男子。接下来,这三位男子就把仅仅12岁的小燕给轮流伤害了。 年龄尚小的小燕拼命呼喊,一直反抗,期间还把脚趾头给挣扎破了。但是,一切都无济于事,幼小的小燕,就被这几个混蛋侵害...... 案发之后,小燕立刻逃了出去,在路人的帮助下立刻报了警。 谁知道,到案之后,办案人员竟然说“没有犯罪事实发生”,给出的结论是:不予立案。当时参与办案的人员,一共12个。 得知孩子被伤害了,小燕的家属气愤不已,小燕的叔叔则站出来,一定要给孩子讨个公道。 然而,进了局里,却被告知“没法立案”?这就让小燕的叔叔马先生气的都要哭出来。他开始四处奔波、四处搜寻证据,希望可以给这4个坏东西立案判刑。 事情开始闹大了之后,临夏这边终于成立了调查小组,大家开始展开调查,对这4人重新定罪。 经过审理之后得知,涉案的4人最终被以侵犯罪判刑,二审也维持原判。对于伤害小燕的犯人,也总算是罪有应得。 之后,小燕的叔叔马先生则又开始追问——为什么当初那12个人提出不予立案? 于是,小燕的叔叔又把这12个办案人员给上诉了。 但是,经过一番审查,认为相关的工作人员并不涉嫌渎职罪,认为他们“不构成犯罪”,驳回了小燕叔叔的诉求。 虽然不构成渎职罪,但是也要对他们的行为进行问责。最后,这些人也都被严肃问责、调离系统等。名单暂不对外公布。 本案释法:什么是渎职罪?为什么孩子被侵犯之后,办案人员会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侵犯12岁的幼女,犯案者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根据《刑法》第9章规定,渎职罪核心主体是相关工作人员,漠视案件、隐匿证据、违规结案,尤其是在未成年案件中,很可能会因为玩忽职守构成此罪。 办案人员因为“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是想要推定行为人“明知”。但是12岁的女孩,就是幼女,衣着、言辞、生活作息都可以作证。 但是在办案的时候,工作人员提出缺乏证据证明孩子是幼女,所以就否定了犯罪构成。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幼女是重罪,不管女孩是否自愿,发生关系者均需要得到重罚,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的最后,经过调查组的重新判定,终于将那4个坏人给绳之以法,还给12岁的小燕以正义。 事件发酵之后,不少网友说:家属为了给孩子讨回公道,多年来四处奔波,就是希望孩子能够拨开云雾见到明媚的青天。 可是,青天在哪里呢?怎么才能得到抚慰人心的结果呢? 敷衍了事并不能作为借口,如今,家属反而再次受伤。面对这样的结果,小孩跟家属都无比寒心。大家说说看,这件事,是个怎么回事? 欢迎一起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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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文敗蘱
C文敗蘱 3
2026-01-21 15:06
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