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凉了一腔热血!陕西西安,37岁男子无偿献血57次,累计献血22600毫升,获得全国金奖、当地荣誉A卡,却换不来一张门票?男子带父母到西安某文化景区游玩,被景区拒绝免票,他拿出各种证明都不管用,最终掏钱买票。事后,男子将景区告上法庭,要求退还50元门票,并追究连带责任。然而,竟然有人质疑他的年龄与献血次数、献血量不符,怀疑造假。
37岁,57次无偿献血,献血量多达22,600毫升,他的血挽救了多少条生命?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又有多少人能做到?
西安市的吕先生做到了,吕先生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及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
2025年9月1日,西安市出台并实施了,无偿献血者三免待遇。
其中包括,在西安市献血累计2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西安市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等人员。
持荣誉卡,可享受市属A级景区免票。
可优先在医院就诊,免普通门诊诊查费。
免费乘坐公共交通,以及免费基本健康体验等优待。
吕先生获得的荣誉得到了认可,本应享受这些项目的免费服务。
他的无私奉献精神,更应受到所有人的尊重!
可吕先生在带父母去指定免费景区游玩时,他的这些荣誉却换不来一张门票!
2025年的12月21日,吕先生带父母去去某文化景区游玩。
在景区门口,他出示了无偿献血的荣誉A卡和自己的身份证,申请了免票。
工作人员反复看了他的卡后,说他这个卡免不了。
吕先生问工作人员,是哪里有问题吗?
工作人员称,他们并未接到免票的相关通知。
吕先生想进景区,必须花50块钱买票才能通行。
他向工作人员出示西安市公示的景区免费名单,证明这个景区在免费的区域内。
但工作人员称,不是同一景区,仍然拒绝了他。
为了不耽误行程,吕先生虽心有不甘,但也只好花了50块钱买了门票。
但他的心里一直很不舒服,倒不是为了这50块钱,而是因为,自己无偿献血的荣誉不被尊重。
自己献血时啥也不图,只希望能救助到需要的人。
可既然给了自己这样的荣誉,却不被认可,那种滋味不好受。
事后,吕先生经过查询,确认自己当天游玩的景区属于免费景区。
可当时自己无论怎样证明,都被拒绝。
吕先生认为,景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献血者的权益。
不蒸包子争口气,吕先生要为自己,以及和他有相同遭遇的人讨个公道。
于是,他将涉事景区的经营者,以及相关的某康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某投资公司。
共同告上法庭,要求退还50元门票,并追究连带责任。
2026年1月19日下午,该案开庭。
吕先生表示,给予献血者的优待,是对像他这样的无偿献血者的善意认可。
你不献血,他不献血,那些急需用血的患者,又该怎么办?
其实明眼人看得出,吕先生挣的并不是50块钱的门票。
坚持57次,22600毫升的献血的价值是多少?有人算过吗?
法庭上,景区负责人承认,他们存在工作错误,并同意退还吕先生的50元门票。
但负责人又称,因财务流程要求,他们需要拿到判决书后才能执行。
也就是说,吕先生暂时仍没拿不到自己的50元退费。
正因为同样的问题,在同一个景区,或不同的景区,不断的上演,吕先生才打官司,想让法院确认,自己有权利免费。
一个能坚持多年,无偿献血57次的人,难道不应该受人尊重吗?
难道非要靠一场官司,才能拿回一张门票的钱?
有人说,真该感谢吕先生,正是有了他这样勇于较真的人,才能为其他人争取一道光。
根据《西安市献血条例》第20条:在本市献血可以享受下列优待:
(一)献血累计2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在指定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
(二)献血累计3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第一项规定的优待外,免费游览市属A级景区;
(三)献血累计4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优待外,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常规公共汽车线路。
免费享受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
在本市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人员可以享受前款规定的优待。
吕先生累计献血22600毫升,还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
他持有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完全有权利免费游览市属A级景区。
景区以未接到通知等理由拒绝,侵犯了吕先生依法应享有的优待权益。
然而,却有人对吕先生的荣誉,产生了质疑。
说他37岁,怎么献的2.2万毫升的血?
健康人一年献两次,每次按400毫升计算,2.2万毫升需要27.5年。
算下来,他从10岁就开始献血了,所以,严重怀疑吕先生的献血有问题。
责有人科普说,如果是血小板的话,一个月就可以献两次。
人们不应对吕先生的荣誉,持怀疑态度。
至少吕先生在认真坚持做这件事,又有多少人能做的到,不信你去试试!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明辨是非不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