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6.57亿元补税及滞纳金占2025年预计归母净利润(26-30亿元)比重较高,请问其对公司2025年净利润及后续经营的具体影响?该大额补税仅经董事会审议未提交股东大会,是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未提交的具体依据是什么?此次补税存在执法争议,公司是否计划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权?若放弃,决策核心考量是什么?是否充分履行维护股东权益职责?
董秘回答(华菱钢铁SZ000932):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缴纳的6.57亿元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对公司当期利润造成一次性影响,但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在消化上述税款及滞纳金6.57亿元的情况下,预计2025年仍可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亿元~30亿元,同比增长27.97%~47.66%。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补缴事项不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决策事项。公司本次补缴是根据相关要求,对涉税事项展开自查的结果。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