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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间,京城中一个美艳的妇女被她丈夫杀害了,老百姓议论纷纷,都说凶手另有其人,

洪武年间,京城中一个美艳的妇女被她丈夫杀害了,老百姓议论纷纷,都说凶手另有其人,但应天府尹还是将女子丈夫判了死刑。老百姓不答应,纷纷喊冤,舆情汹汹,锦衣卫便将此案上报朱元璋,特请皇上圣裁。 这事原本只是应天府一桩命案,可惜碰上了节令时节,人来人往,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成了满城皆知的丑闻。女子名叫惠儿,丈夫是城南米巷开小食铺的王有德。 王有德娶惠儿已有五年,邻里都知他对妻子极好,不让她碰一滴水,走一尺泥,连邻家老妇都说这般疼人不是过日子,是供神。 惠儿死时,身着节日新衣,身边还残留男人衣饰碎片。王有德报警时神情慌乱,虽满身冤屈却无法自证清白。应天府尹王观未多查便定他杀妻罪,判其死刑,甚至连验伤记录都草草带过。 城中百姓知情者多,有人亲眼见王有德当日下午还在南市买发簪,也有人记得那日惠儿曾与一名锦衣公子出入酒楼。 眼见冤案将成,百姓自发连名控诉,按明律不得越级上告,但因众声喧哗,终引锦衣卫注意。 朱元璋收到奏报后沉默不语,翻阅案卷时皱眉良久。他并非未见此类事端,自洪武十三年设立锦衣卫以来,此类纠偏之事屡见不鲜。律法之外,皇权才是真正的尺尺准绳。 “义者,出于公理,行于大节”,朱元璋曾言:人伦若乱,天下将颠。案中所涉,已不止一妇之死,更牵扯官府草判,律令失察,乃至人心之失衡。 锦衣卫在暗处查访数日,终找到关键证人——案发当日路边糖铺掌柜认出一锦衣服饰男子入过王家宅院,时间点正是王有德在外之时。 此人乃锦衣卫中一年轻校尉朱崇礼,因风流自诩,常行不检,先前已有违纪传闻。 朱元璋震怒,却未立即治罪,反令其自陈。当朱崇礼跪于金殿之上,承认与惠儿私通并因情变杀人时,朝堂寂静。 更有大臣引《明律·奸杀条》申言其罪,但朱元璋却突然道:“此人虽杀人,却非无理。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王有德终得洗冤,却已形销骨立。出狱之日,他在朝阳门前长跪不起,有人问他日后何处去,他只是摇头叹气。此案虽了,民间却愈发惶惶。 有人说朝廷重道德轻律法,也有人说此等“义举”不过是护短之名。 再回望案卷,王观早已被黜,锦衣卫制度却愈加严苛。王有德多年后迁往江南,再未娶妻。有人见他在庙中扫地,说是为了祭奠那早夭的恩情。 惠儿之死虽因情乱而生,但真相被还,不代表正义已归。皇权之下,法理或可变,道德却是割不断的枷锁。 世人总说“礼崩乐坏”,可谁又能保得住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