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曲靖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相关责任人何星、何苗、李绍阳、戴普权因未落实审批条件发放贷款、未落实放款条件核准放款、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报告,被处以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相关责任人
未落实审批条件发放贷款;未落实放款条件核准放款;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报告。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责任人何星、何苗、李绍阳、戴普权处以警告。
曲靖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