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播现场
1月15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客南充融媒APP和FM100.4南充综合广播《政策导航》直播间,就市民关注的社保、婚假、生育假等问题作了权威解答。
主持人:一提到人社部门,大家可能首先联想到的就是社保。除了有单位固定扣缴的人员,没有单位代扣代缴的灵活就业人员该怎么缴纳社保?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参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辖区就近办税大厅和银行网点缴纳,也可用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缴费。其中,微信缴费步骤为: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四川社保缴费-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输入相关信息缴费;支付宝缴费步骤为:进入支付宝,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输入相关信息缴费。
主持人:灵活就业人员是按月、按季度,还是按年度缴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按年度或任意月份缴费。
主持人:缴费的比例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所选择缴费档次对应基数的20%。
主持人:可以随时更换缴费档次吗?
答:当年内是可以的,跨年或缴费时间截止后就不能再变换缴费档次。
主持人:除了在本地参保,很多返乡务工人员想把之前省外的社保关系转回南充,方便后续享受待遇,该如何办理?
答: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i.12333.gov.cn)、“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网上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或持身份证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办理。
主持人: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劳动者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社保缴纳义务:一是劳资双方签订“放弃社保”协议无效,二是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应予支持,三是用人单位发放未参保的“社保补助”应当返还。
主持人: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吗?具体什么时候认证?
答:退休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资格认证。每年1至12月均可认证,每次认证周期为12个月。如果超过12个月未再次认证,将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的养老金。
主持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渠道有哪些?
答: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线上渠道包括“四川人社”APP、“掌上12333”APP等;线下渠道包括社保经办大厅或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主持人: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正式施行,对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关注度很高。我们先说婚假有什么变动?
答:2025年11月28日,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五日。
主持人:已经休完婚假,假期延长后可以补休吗?
答:可以。只要是在2024年11月28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都可以享受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已休或正在休婚假的,按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补足,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补假手续。婚假原则上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
主持人:婚假延长之后可以分段休吗?
答:可以分段、不能分年。婚假原则上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婚假不能一次性休完的,经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分段休。
主持人:生育假延长了吗?
答: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本人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还可以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
主持人:正在休生育假的可以延长假期吗?
答:可以。
主持人:刚休完生育假的,假期延长后可以补休吗?
答:不可以。
主持人:男方的护理假必须在女方生育假期间休吗?
答: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护理假应当在女方生育假期间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
主持人:除了福利性假期,工伤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定保障,也备受关注。如果一名职工同时在多个单位就业,工伤保险费应由谁负责缴纳?
答: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主持人:职工发生工伤后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由个人申请还是单位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需要准备的资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二)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三)工伤认定决定书1份,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1份,1寸照片1张。
主持人:工伤认定申报时限是多久?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主持人:电子资格证书和纸质资格证书效力一样吗?可以替代纸质证书使用吗?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电子资格证书和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任、执业注册等的依据。用人单位可通过官方指定的证书查询验证平台,对电子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验。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发放,考生可自行选择申请邮寄、现场领取等方式。
主持人:职业资格和职称有什么区别?能相互认同吗?
答:有区别。两者主要体现在取得的方式不同,职业资格主要通过考试取得,职称主要通过评审取得。
目前,我国的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已有效衔接。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者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目前,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安全、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业)。
主持人: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能否直接用于申报相应职称?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两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三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四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