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最大的腐败并非今日这个贪官贪了一亿,明日那个贪官贪了两亿。毕竟,此类贪污对社会的损害与破坏终归是局部的。那么,对我们社会危害最大的腐败是什么呢? 有人说司法腐败是污染“水源”,这话太实在了。本来司法就是咱们老百姓受了委屈、没处说理时的最后指望,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坎。可要是司法领域变了味,政法系统里掌权的人、关键岗位上的人就会胡来。他们拿权力做买卖,谁给钱就帮谁办事,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还帮黑恶势力站台撑腰,违规给犯人减刑、假释,让坏人早早就出来。咱们普通人想讨个公道,比登天还难。 呼格吉勒图、聂树斌那两起案子,都是司法腐败造的孽,无辜的人丢了性命,家里也毁了,这种伤害一辈子都没法弥补。更吓人的是,这会让大家彻底不信法律了,慢慢就觉得找关系、托人情比打官司管用,这种风气一旦形成,危害得多大? 比起司法腐败的直白,立法腐败更会藏,危害也更全。它是在定规矩的时候,就偷偷埋下了不公的种子。这些搞腐败的人不明着来,而是把自己部门、自己圈子的利益,包装成“为大家好”的样子,塞进法律法规里,靠着合法的条文给自己谋私利。 咱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有些地方搞网约车规定,非要卡车辆轴距、司机户籍,表面说是规范市场,实际上就是帮着传统出租车行业垄断,不让想靠开网约车过日子的普通人挣钱,这就是立法腐败的小伎俩。还有烟草行业,以前还花钱搞所谓的“研究”,想干扰控烟的规矩制定,不让管控太严。更有甚者,在法律条文里写点“特殊情况另议”这种模糊话,给掌权的人留足操作空间,咱们老百姓根本摸不清这里面的门道,这种藏在暗处的腐败,该怎么治? 司法腐败带来的不只是一两起案子的不公,它就像病毒一样扩散,把整个社会的信任都搞垮。大家遇到事儿,第一反应不是找法院、走法律程序,而是先想找关系、托熟人,法律的权威性全没了,公平正义也成了空话。受了冤屈的人翻不了案,作恶的人却逍遥法外,时间长了,老百姓心里的不满越积越多,还会影响社会稳定。这种危害比单纯贪钱严重多了,它动摇的是社会能正常运转的根本,想修复过来,得花好多年的时间。 面对司法和立法腐败,大家看法不一样,主要分两派。一派觉得,就得下狠手反腐,查到一个办一个,把政法系统里的坏分子全清出去,这样才能吓住那些想伸手的人,让他们不敢乱搞。另一派则认为,光靠查人不够,治标得先治本。腐败的根源就是规矩有漏洞,得从根上把漏洞堵上,才能长久解决问题。这两种说法都有道理,可到底该怎么兼顾,才能彻底治好这种伤根基的腐败? 针对司法腐败,国家早就动手了,一直保持高压反腐,办了不少政法系统的腐败分子。同时也定了不少规矩,比如办案的人要对案子一辈子负责,办错了案要倒查追究,谁要是干预司法办案,还要记录通报。这些规矩都是为了把权力管起来,让司法办案公开透明,不让人暗箱操作。可立法方面的漏洞该怎么补?最关键的就是定规矩的时候要公开,让老百姓都能参与、能监督,那些和规矩利益相关的人,得回避不能参与制定,确保每一条规矩都为大多数人着想,而不是帮少数人谋利,这样才能从根上挡住立法腐败。 司法和立法腐败,是对社会危害最大的腐败。司法管着最后的公平防线,立法定着社会运行的规矩,这两处一旦腐败,就从根上和防线上都破坏了公平正义。这种腐败的出现,背景很复杂,一方面是少数人被利益诱惑,想靠权力谋私;另一方面是早期部分制度有漏洞,给了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对咱们普通人来说,也有能做的事:遇到司法不公别轻易妥协,保留好证据依法申诉;看到不合理的法规条款,积极参与意见征集,主动发声监督。 根治这种腐败,既要有高压反腐的“硬手段”,严查严办不手软;也要有制度建设的“软保障”,把规矩补严实。 更重要的是,每一次办案都要公平透明,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能为自己撑腰。我的观点很明确,法治不是口号,得落到每一件事上,只有大家都信法、用法、守规矩,才能挡住腐败的歪风。当法律真正硬起来,社会的根基才能稳。 你觉得普通人还能做些什么遏制这类腐败?欢迎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