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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男子做了包皮手术,在医院输液过程中,偶然发现药品已经过期两个多月。男子

湖南湘乡,男子做了包皮手术,在医院输液过程中,偶然发现药品已经过期两个多月。男子为此提出质疑,没想到医护人员竟然淡淡的来一句:没有坏处,你放心。事后,男子觉得身体疑似出现过敏,要求医院赔偿50000元,不料,医院的态度非常强硬,要求男子拿出赔偿依据不说,还表示最多给他8000元的人道主义赔偿。男子气不过,求助于卫健部门,不要求赔偿,只希望曝光此事,严惩医院。 2025年12月24日,42岁的周先生来到湖南省湘乡某医院做包皮手术。 手术结束后,医生告诉他前列腺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治疗,便给他安排了输液消炎。 周先生当时也没多想,就按医护人员的安排开始输液。 在输注第二瓶液体的时候,周先生偶然间发现这瓶碳酸氢钠注射液早已过期了。 这瓶药的生产日期是2023年11月27日,有效期到2025年10月,已经过期两个多月了。 药品不同于一般物品,过期两个月了还敢往静脉里输吗?周先生心里“咯噔”一下,感觉浑身都有点发怵,赶忙向医护人员反馈这个情况。 万万没想到,医护人员却一脸淡定地解释:这药品是冲洗类药物,就算过期两个月,也就是药效降低点,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 不仅如此,医护人员还轻描淡写地来了一句:它又不是那种吃进去的,就算吃进去的也没关系,没有坏处的,你放心。 也许医护人员是为了打消周先生的疑虑,但周先生听了这话,反而更加不是滋味。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真的有反应,当天输注了这瓶过期药品后,周先生感觉身体好像都不太对劲,疑似出现了过敏症状。 他实在有些担心,就前往当地其他医院做了检查,好在没有什么大问题。 身体虽然无碍,但周先生还是无法接受过期药品,他和院方展开协商,希望给予50000元的赔偿。 可谁知,双方协商了好几次都没达成一致,周先生只能找卫健部门介入调解。 不成想,医院态度非常强硬,表示就算要协商,他们也只按之前卫健部门协商的方案,最多给周先生8000元的人道主义补偿。 医院还表示,要是周先生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去做医学鉴定,走法律途径解决。 周先生听了院方的方案,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当即回复,提出了两个诉求:一是院方必须带他去上级医院做全面检查;二是院方得在媒体上公开向他道歉。 1月26日,医院工作人员告诉周先生:如果非要50000元赔偿,就要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或者通过医学鉴定和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其实,周先生并不是想要50000元的赔偿,只是第一次医院通知他去调解的时候,他看到,对方态度太差,气不过提了一句要五万元赔偿的气话。 周先生要的,并不是赔偿多少钱,而是医院的一个态度,更是医生对患者人身健康的重视。 但是,医院负责人态度每次都很差,调子也很高。 医院不仅不安排他去医院检查,甚至明知他已经住院治疗了,也没派任何工作人员来探望他,这让他心里更气了。 目前,周先生明确表示要追究医疗机构的责任,卫健部门已经把线索移交到执法部门了,后面会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对涉事医院进行处罚。 过期两月的药品用于静脉输液,已经触碰医疗安全底线,而医护人员以“没有坏处”的轻慢回应、院方强硬推诿的态度,更凸显对患者健康的漠视。 医疗无小事,药品安全是生命防线,涉事医院这样的做法,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过错,难怪周先生会生气。 相信周先生的曝光,能让医院对患者的健康重视起来,只有筑牢医疗安全屏障,才能让广大患者安心就医,建立起医疗行业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