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发现,美国四年一届的制度相对比较科学比较精妙,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与实际需求。中国人观念里比较重视五和十,五年一届,五年规划,逢五一小庆,逢十一大庆,每十年伟人隆重纪念一下,等等。但实践证明,五年一届不是很完美合理适当,比如地方领导完整干完五年一届的很少,有的领导不到任期结束就因年龄而退了,有的干部则因工作需要而调整岗位,有些干部要提拔到上一级岗位,而部分干部担任重要职务,因没有换届导致身份不完整,有的违纪违法又得不到及时清理,因而一个机构常常新上的却不是成员,已下的却还挂着职务。由此可见,五年一届时间有点长,但三年一届又比较频繁,位子没坐热,还没干出成绩又换了,因此,四年一届比较合适,当然绝对完美的事是不存在的,只求相对完美就可以了。不知诸位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