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了孩子一辈子!浙江杭州,女子带5岁儿子上游泳课,课程结束,教练把孩子带出来,却没和家长交接。妈妈等不到孩子去找,发现孩子沉到游泳池底部,时间已过了8分钟。因大脑缺氧,造成永久性损伤,鉴定为5级伤残。孩子至今说话、走路都不正常,后续康复需要几百万,法院判决190万,至今仍有几十万没拿到。网友:毁了孩子一辈子!
2023年夏天,徐先生为五岁的孩子报名了游泳体验课。
上课地点,位于一个小区内的游泳池。
第二次去上课,万万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从此,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成为了一个5级伤残儿童。
徐先生称,那天是妈妈带孩子去上课,课程结束后,教练将孩子留在泳池门口,没有与家长进行交接。
5岁的孩子什么也不懂,没找到妈妈,又跟着教练重新跑回了泳池区域,还再次下了水。
孩子的妈妈看着到了下课时间,发现孩子迟迟没有出来,等了一会后急了,就跑进去寻找。
因为学游泳时间已经过了,
起初并未在泳池内寻找,看到哪里小孩子多找到哪里。
妈妈实在找不到,又过了较长时间,家长就催促工作人员,才开始搜寻。
最终,发现孩子沉在游泳池底部。
人们猜测,孩子游出去后,可能因体力不支而沉溺。
因为游泳课已上完游泳池没有教练,救援人员也没有,整个泳池就孩子一个人。
从监控画面看,溺水时间大约持续了8分钟,最终导致孩子大脑缺氧。
虽然经救治,但还是因缺氧造成了脑部损伤,并引发了肢体问题。
事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孩子构成五级伤残。
两年多过去了,虽然一直在做康复,但孩子至今说话不清,走路也容易摔跤。
家人一直在为孩子进行康复治疗,多么希望未来孩子能重新恢复正常。
徐先生表示,他们后来起诉了泳池的运营方。
直到前段时间,法院才作出了判决。
事情已经出了,他们并不想把事情闹大,只追究了游泳机构的责任。
判决结果,由泳池方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总共赔偿190多万元。
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了100万元。
泳池运营方,起初自行支付了四十多万元,但仍有几十万未能付清。
孩子每年的康复费用,需要10几到20万元,还需一名成年人专职陪护。
因此,每年最少需要二十万元。
后续十几年的康复与照料,估计总花费需要数百万元。就算一百九十万全部到位,还是有很大的康复资金缺口。
徐先生曾尝试联系泳池运营方的负责人,但没人回应。
他还去了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也没找到其办公场所。
无奈之下,徐先生联系了媒体,他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与小区物业方进行沟通。
徐先生认为,尽管他并未起诉物业,但物业负有管理责任。
他尝试物业协商,但对方态度傲慢,不予理睬。
徐先生认为,物业至少应当出面沟通,而非完全回避或逃责。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泳池承包合同,是由小区业委会,与泳池培训方签订的,物业在管理上并无责任。
实际应由经营方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曾陪同家属一周多,并在此事后,终止了与泳池方的合同,停止了泳池运营。
该负责人拒绝了记者拍摄相关文件的要求,但表示会将徐先生的诉求,转达给公司。
徐先生手头有一份小区《室外泳池承包协议》的投票稿,甲方为小区业委会,乙方为泳池培训机构。
其中条款写明,在乙方承包期间,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现任业委会主任表示,该合同是上一届业委会签订的。
事情发生时,属第三届业委会任期。
合同已明确约定责任归属,应由当时的承包方负责。
目前,物业与泳池运营方,均未作出进一步回应。
徐先生一家,仍面临着长期的经济压力,与照料负担,孩子的康复之路,还很漫长而艰辛。
回忆这起事故,泳池经营方在安全管理,与课后交接上的严重缺失。
出事后,孩子的长久康复,家长的长期陪护是个大难题。
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深重且持久的伤害。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
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泳池作为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1、泳池方的责任
课程结束后,教练未与家长交接孩子,导致5岁儿童无人看管。
课后泳池未配备救生员或工作人员,孩子独自下水后溺水8分钟未被发现。
运营方的管理疏漏,直接导致孩子溺水致残,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物业是否担责?
若物业仅作为场地出租方,且合同明确约定,由业委会与泳池方承担责任,物业可能不直接担责。
但若物业实际参与泳池管理,或存在其他过错,则可能需承担补充责任。
3、监护人的责任
家长在课后等待期间,未及时发现孩子脱离监管,存在一定疏忽。
但因教练未交接是事故主因,家长责任可能较轻。
4、赔偿执行困境
家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控公司财产。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