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严查到底!”2025年12月,湖南湘乡,一男子当地医院做完包皮手术后输液时,竟

“严查到底!”2025年12月,湖南湘乡,一男子当地医院做完包皮手术后输液时,竟无意间发现护士给自己所输的碳酸氢钠注射液,有效期竟至2025年10月,已过期整整两个月!可医护人员的却说不会致命,只是药效差一些。网友:打针不就是为了药效吗? 周先生手术后,就按照医嘱在医院进行了输液,本以为是常规护理,却在查看药液包装时,发现了这个惊人问题——注射液的有效期清晰标注着“2025年10月”,而他输液的时间已是12月,药品早已过期两个月。   周先生赶紧喊来医护人员,指着过期的碳酸氢钠注射液质问,可得到的回应却让他更生气。医护人员轻描淡写地说这药是“冲洗类药物”,过期了就是药效差点,根本不会对身体有危害,甚至还说“它不是那种吃进去的,吃进去的也没关系”“没有坏处的,你放心”。 这种话谁能放心?周先生输完这瓶过期药没多久,就觉得身体不对劲,疑似出现了过敏症状,只能自己跑去别的医院检查。   这事换谁都忍不了,周先生立马找院方要说法。可院方的态度别提多强硬了,负责人调子摆得老高,第一次协商连让他去做个全面检查都不提。 后来知道周先生住院了,也没派人来看一眼,反而一门心思跟他谈钱。卫健部门介入调解时,院方只肯给8000块“人道主义补偿”,还揪着周先生气头上说的“五万元”不放,逼着他拿赔偿依据,完全不提自己用过期药的错。 周先生其实根本不在乎赔偿,他就两个要求:让院方带他去上级医院做全面检查,再公开道个歉,可这点诉求都没人当回事。最后调解没成,卫健部门只能把线索移交执法部门查处,这事才算有了点严查的苗头。   说真的,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出现了过期药,而是医护人员那副无所谓的态度。他们说“没坏处”“药效差”,这根本就是拿病人的命当儿戏! 碳酸氢钠注射液是直接输进血管的药,跟口服药能一样吗?静脉给药直接进血液循环,起效特别快,要是药过期变质了,危害也来得更快。 国家法律明明白白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算成劣药,根本就禁止使用,哪来的“吃进去也没关系”这种歪理?   而且过期药哪只是药效差的问题?药品有效期是厂家经过无数次试验定的,过了期不光有效成分会分解,还可能滋生细菌、产生有害物质。 周先生已经出现疑似过敏的症状了,这就是身体发出的警告。要是换成体质更弱的老人、小孩,或者有基础病的人,输了这种过期药,后果不堪设想,说不定真会闹出人命。医护人员连这点常识都没有,还敢上岗给人输液,这专业素养简直差到了家。   更可气的是事后处理,院方全程都在推卸责任。病人输了过期药身体不舒服,他们不想着先解决健康隐患,反而算计着用几千块钱打发人。 周先生要去上级医院检查,这要求多合理啊,毕竟谁也不知道过期药在身体里留下了什么隐患,可院方就是不答应,一门心思跟病人掰扯赔偿金额,这哪有半点医疗机构该有的责任心?   这种现象根本不是偶然,背后藏着的是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对规则的漠视和对生命的轻视。他们觉得病人不懂药,不会注意有效期,就心存侥幸用过期药,出了事再用“没坏处”“药效差”这种话蒙混过关。 可他们忘了,打针输液本来就是为了治病,要是用的药要么没效果要么有危害,那还不如不打。 这种行为不光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更是砸了医护人员的招牌,让老百姓对医院的信任一点点崩塌。   好在现在执法部门已经介入了,按照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劣药得没收违法所得,还得按货值金额十倍到二十倍罚款,要是情节严重,医院的许可证都可能被吊销,相关责任人还得被终身禁止从事医疗行业。 真希望这次能严查到底,不光要罚医院,还得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让所有医疗机构都记住:过期药绝对不能碰,病人的健康容不得半点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