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精彩,结局惨了!北京,一女子和相亲对象第一次见面,约在某高档餐厅,女子上来就点了一大桌子好吃的。刚吃完,男方就说去卫生间方便,女子以为男方借口去结账了,不料男方一去不回还关机。这顿饭花了8000,男方溜了,服务员不让走,女子付款后气炸:太下头了,吃顿饭都逃单,活该单身!
苏女士到了结婚的年龄,仍无意中人。
她在婚介所交了钱,红娘推荐了王先生。
通过聊天,她觉得王先生无论家庭、个人、还是工作都挺适合她的。
两人都想见面聊,地点约在一家餐厅。
苏女士想借点餐吃饭的机会,来测试一下男方,是否稳重大方。
餐厅的氛围很轻松,王先生大方的请苏女士点餐:别客气,喜欢吃啥就点啥。
苏女士觉得第一次见面,男方有这句话,显得有实力、有诚意。
她拿过菜单,哪个贵点哪个,点了一大桌子,又点了红酒,都是她喜欢的。
对方也不说话,一直微笑着看苏女士点餐。
这顿饭吃得轻松愉快,他们有说有笑,边吃边聊。
两人都说吃好了,可桌上的菜连1/3都没吃。
王先生说要去趟卫生间,苏女士还以为他是借口去买单。
第一次相亲,男方买单合情合理,证明男方有担当,不小气。
她在包间,边刷手机边等王先生回来。
还想着一会儿两人再去商场逛一圈,多了解了解。
可她左等右等,王先生始终没有回来。
是吃坏肚子了?还是碰到熟人了,她开始胡思乱想。
半个小时过去了,苏女士有些着急,掏出手机给王先生打电话,但打不通。
那肯定是手机没电了,说不定是在哪里充电了。
她过几分钟就打一次,可一点消息也没有。
苏女士意识到情况可能不妙,男方可能借上厕所,脚底板抹油溜了!
包间的门被敲响,她心里一阵高兴,这不是回来了吗!
不料,进门的是餐厅服务员,拿着账单来结账了。
看着眼前这8000元的账单,苏女士手都抖了,她再次拨打了对方的电话。
那头仍然毫无动静,再一看竟然被拉黑了。
她终于明白了,对方真是故意逃单跑了。
8000块,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但账不结清,服务员肯定不会放她走。
无奈之下,苏女士只能独自咬着牙,支付了这笔高额饭费。
走出餐厅,苏女士越想越憋屈,自己本来是怀着美好来相亲。
这第一次见面,她还真相中了对方,本以为对方出手大方是个有钱的主。
却怎么都没想到,她碰到的是一个蹭吃蹭喝的无赖!
不仅浪费了时间和精力,还白白损失了整整8000块。
可她不死心,冷静下来后,苏女士开始思考,这笔钱该找谁要?
她想到了婚介所,毕竟自己交了钱,人也是他们介绍的。
要不是他们牵线,自己也不会和王先生约会,更不会一顿饭吃了8000块。
这事,就怨婚介所,必须找他们要钱。
为了确定这事,苏女士还特别咨询了律师。
律师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给苏女士分析。
这事从法律层面来看,一般情况下,婚介所没有义务支付会员吃饭的钱。
苏女士和婚介所之间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
婚介所的主要职责,就是核实会员的基本信息。
比如年龄、职业、婚姻状况等,然后按照合同约定,促成双方见面。
说白了人家就是个红娘,任务就是把合适的两个人介绍认识。
至于见面之后两人发生什么,产生什么费用,婚介所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责任去承担。
而这8000元的餐饮费,是苏女士和王先生,在私人交往过程中,产生的消费。
也就是说,苏女士应该找王先生要钱,而不是婚介公司。
说句难听的话,对方就是个蹭吃蹭喝的主!
一个男人这么做,不道德,也违反社交规则。
而王女士也应该反思一下了,第一次相亲,就算男方自愿付款,那也不能一次点8000块钱的餐,这太不正常了。
但无论怎么说,苏女士有权向王先生追讨这笔费用。
如果王先生拒不支付,苏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向法院起诉王先生。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婚介所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苏女士能够证明,婚介所和王先生串通起来欺诈她。
比如婚介所明知王先生没有诚意相亲,就是想骗吃骗喝,还故意把王先生介绍给她,那么婚介所就要为苏女士的损失负责。
另外,如果婚介公司没有尽到基本的身份审核义务。
比如没有核实王先生的真实身份信息、经济状况等,导致苏女士事后无法向王先生追偿。
那么婚介公司就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也就是说,婚介公司要为自己的疏忽大意买单。
但这种责任也是有限的,不会全额承担苏女士的损失。
苏女士心里有了底,她要追回这笔钱,关键还是要找到王先生。
可王先生现在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根本联系不上。
如果实在找不到,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毕竟这8000元,对她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两人一顿饭吃8000,吃人参果了还是吃唐僧肉了,女的什么家庭出身?
其实初次吃饭,只是促进沟通感情,而不是拿相亲对象当冤大头。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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