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山东诸城一对男女未领证办婚宴后同居,女方因两次流产切除输卵管,男方分手索要21.

山东诸城一对男女未领证办婚宴后同居,女方因两次流产切除输卵管,男方分手索要21.9万余元彩礼,法院结合过错与实际情况,判女方返还3万余元。 山东诸城臧先生与邵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半月后两人发生关系并同居,2023年5月按习俗办了婚宴但未领证。 同居期间,邵女士于2023年2月首次流产,医生叮嘱需休养、禁房事,二人却未遵守医嘱,不久后邵女士再次怀孕并流产,还因此切除右侧输卵管,身体遭受不可逆伤害。 邵女士父亲得知后家暴臧先生并索要赔偿,臧先生随后提出分手,要求邵女士返还彩礼、车辆及日常花销等共计21.9万余元。 双方协商无果闹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二人虽未登记结婚,但已同居19个月,彩礼有部分消耗,且双方对邵女士身体受损均有过错,加之邵女士已退车、首饰折价赔偿,最终判决邵女士返还20%彩礼13200元及首饰折价款17384元,合计30584元。 从法律层面看,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原则上应予支持,这是为了规范彩礼这种民间习俗,避免其沦为变相的财物交易。 但法院并未机械适用法条,而是结合案件细节作出裁量,充分体现了司法的灵活性。 案件中,二人同居时长近20个月,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开支,且邵女士因两次流产切除输卵管,身体和精神承受双重创伤,这些都成为法院降低返还比例的关键依据。 邵女士为这段关系付出了健康的代价,终身可能面临生育困境。 臧先生虽追回部分财物,却也因漠视医嘱的行为承担了过错责任。 当下部分人群对“办婚宴即结婚”的认知误区,忽略了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为后续的财产、人身权益纠纷埋下隐患。 两性关系中,双方都应敬畏生命与健康,严格遵从医嘱,不能因一时冲动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